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考察——兼论江户初期“唐人社会”的实态
2021年6月
June 2021No.2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Journal of Overseas Chinese History Studies 第2期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考察
*——兼论江户初期“唐人社会”的实态
吕品晶1,迟皓2
(1.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2.空军航空大学 人文社会与科学系,吉林 长春 130024)
[关键词] 日本;华侨社会;海外移民;江户初期;人脉网络[摘 要]论文对学界关于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的既有观点进行梳理,结合社会学和华侨史的
研究成果,明晰华侨社会的构成要素,并以此为指标,考辨学界关注的日本华侨社会各个时期。研究
认为,日本华侨社会的生成和发展具有断续和更新的特点,其萌芽于两宋时期,形成于日本江户初
期,焕新于日本幕末开国时期。江户初期作为日本华侨社会的形成期,在日本华侨史中具有承前启后
的意义。正是历史上各个阶段赴日移民的陆续侨居,为江户时代华侨在长崎汇集埋下了暗线,并最终
形成了具有人脉网络、精神寄托、经济活动和政治管理的华侨社会结构,而这样的华侨社会不断更新
再造,在日本开国时期迎来新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D634.3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162(2021)02-0079-08
Forming a Chinese Society in Japan:
With Additional Comments on the Tojin Society in the Early Edo Period
LV Pin-jing 1,CHI Hao 2
国庆假期2022法定假日几天(1.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 China; 2.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viation University Air Force, Changchun 130024, China)
Key words: overseas Chinese; Japan; the early Edo period; social network
Abstract: The history of Chinese immigration to Japan started early. So far, sociologists and overseas
Chinese historians’ views on the formation period of Chinese society in Japan have been varied. This paper
examines three main schools and concludes that the Chinese society in Japan budded in the Song era,
became consolidated in the early Edo period, and revived at the end of the Shogunate time. Looking closely
a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Tojin  society, the researchers also examine Chinese social networks,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olitical governance in Japan during the early Edo period.
日本华侨社会形成于何时,既是华侨史研究中的关键问题,也与社会学研究息息相关。以往学界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观点,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对学界关于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的既有观点进
[收稿日期]2019-12-06; [修回日期]2020-10-23
归化和入籍的区别[作者简介]吕品晶(1984—),女,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东亚史、江户时代赴日中国人及日本中华街等;迟皓(1982—),男,空军航空大学人文社会与科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日关系视野下的长崎唐馆历史沿革研究”(20BSS024)之阶段性成果。
行梳理,结合社会学和华侨史的研究成果,明晰华侨社会的构成要素,进而以华侨社会的构成要素为指标考辨学界关注的各个时期,并进一步对江户时期的“唐人社会”A实态进行对照分析,结合对江户“唐人社会”的史实考据,探究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的社会特点。
北京新增1处中风险区一、问题的提出及学界主要观点八省联考哪八省
中国赴日本列岛的移民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从秦汉至魏晋时期的集团式迁移,到隋唐至宋元时期的经济文化互动,再到明清时期的跌宕不绝,历代赴日中国人不断积聚,政治、经济、文化影响逐步加深,华侨社会的轮廓亦逐渐清晰。华侨是“中外经济交流和文化交流的主要媒介”,[1]在中日交往的历史中是举足轻重的体,无论是江户时期唐人在商贸活动和文化往来中对中日互动的影响,还是近代活跃于日本社会的华侨体对两国关系及一系列历史变革的推动,都是华侨影响力的生动体现。华侨史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根据朱国宏的研究,国内学界主要致力于从中华民族的海外发展史角度
研究历史上中国人的国际迁移,而国外学界则是将其作为华侨居住国历史的一部分来研究,海外的华侨和华侨社会都是聚焦的重点。[2]罗晃潮、李国梁、陈鹏仁、内田直作、大庭修、斯波义信等国内外学者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日本华侨研究成果,其中对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期的关注,亦为本文提供了重要参考。日本华侨社会的形成标志着赴日华侨人数的规模化、中日间经贸往来的趋势化、华侨管理规范化,因此日本华侨社会的发端时间及其构成特点受到了学界的重视。综观中日既有研究,学界主要关注到三个重要的历史时期。
(一)两宋时期(平安末期,12世纪前半叶)
两宋时期特别是南宋中期以后,博多成为宋商赴日的贸易据点,在两国贸易中处于优势优位,以商人为主体的中国人聚居于“宋人百堂”。B罗晃潮将12世纪50年代出现的“宋人百堂”作为日本华侨社会开始的重要标志,并进一步明确指出这一时期“侨居日本的商人、僧侣、工匠以及其他阶层人士大增,这便是世界华侨史上最早出现的华侨社会”。[3]日本方面,和田久德认为,当时的宋商通过与日本人贸易和联姻,已经有了本土化的发展趋向,而“这种情况对华侨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4]中西启也指出“1105年泉州人李允侨居博多,在鸿胪馆开办和市”,[5]以当时中国人已在日本侨居和经贸为依据,将此时作为华侨社会的开端。中日学者根据博多贸易带来的人口聚集、中日双方的互动等情况,认为此时已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日本华侨社会的轮廓,但整体来说并非学界的主流观点。
(二)江户初期(17世纪前半叶)
江户初期伴随着唐船贸易的勃兴,赴日唐人有了一定数量的积聚,这一时期也是学界普遍拥趸的日本华侨社会形成时期。内田直作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华侨开始在日本定居是“在江户初期的长崎贸易时代后”。[6]和内田氏一样,将中国人在日本定居作为华侨社会形成的关键标志,陈鹏仁提出“华侨开始在日本定居,以从事正常贸易,乃以德川初期以长崎贸易时代为嚆矢”。[7]陈昌福援引《长崎实录大成》等文献,提出江户期“中国人在长崎长久留居,娶妻生子,从而成为华侨……俨然形成华侨社会”。[8]此外,华侨特有的集会场所和唐人墓地的兴建,以及贸易带来的人
A朱彧的《萍洲可谈》中有记载:“唐威令行于东南,故蛮夷呼中国为唐。”参见朱彧撰、李伟国点校:《萍洲可谈》,《唐宋史料笔记》,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42页。山本纪纲提出,在日本,称中国为“唐”可以追溯到平安时代,日本以“唐”为文化先进国中国的泛称的表达,如唐人、唐船、唐物、唐风等,从7世纪派遣遣唐使开始延续到江户时代,一直广泛使用。参见山本纪纲:《長崎唐人屋敷》,东京:谦光社,1983年,第26页。江户时期的赴日中国人被称为“唐人”,唐人社会即当时的华侨社会。
B根据《石清水文书》的记载,当时在博多的篱崎宫前一带就有一条唐人街,居住着很多宋人。他们按照本国的宗教和风俗习惯,在街中兴建了许多祠堂,当时被美称为“宋人百堂”。转自罗晃潮:《日本华侨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页。
给某某的一封信
员剧增也是持有这一观点的学者们看重的依据。李献璋在研究中提出了唐人墓地形成以后“唐人社会”即已形成,他认为江户初期人数众多的唐人已经具有集团意识、管理系统等社会构成指标。[9]长崎大学图书馆收录的《在日华侨的轨迹》中提到,长崎是日本华侨的发祥地,并记述了长崎华侨社会是以1602年(庆长二年)悟真寺作为中国人的菩提寺和集会场所为端绪的。[10]过放以唐寺为研究华侨社会的切入点,提出“初期的日本华侨社会形成于唐三福寺建成之际”的观点。[11]虽然各位学者所指具体时间有所出入,但他们所依据的历史标志事件均发生于江户初期这一时间段。
(三)幕末开港期(19世纪后半叶)
日本幕末的开港是日本历史上的关键事件,横滨开港资料馆馆员伊藤泉美视之为“日本华侨社会发生的契机”。[12]熟美保子在研究江户时代为便于管理唐人所建的“唐人屋敷”时也提到,“以幕末开港为契机,唐人离开唐人屋敷进入长崎市中,华侨社会由此形成。”[13]部分学者认为,开港以后从人数、定住情况和贸易情况等方面来看更具备形成华侨社会的条件。蒲地典子指出“日本华侨社会的出现是日本开港的结果之一”,并提到江户时代“唐馆”(即唐人屋敷)设立时期在地唐人的人数并不明确,因此唐馆以外的华侨社会存在与否也就难以判断了。[14]长崎华侨陈东华认为,安政六年(1859年)赴日的三艘唐船因为本国的战乱无法归航,以此为契机,推进了中国人在日居留,成为近代华侨社会形成的出发点。[15]此外还有学者在研究中更关注日本开国以后的华侨体,更将对华侨活动的主要场域的研究视线转移至横滨、神户等地,如赵英兰认为“伴随着华侨社会组织的形成与社会生活的展开,
在横滨开港后,中国人开始移住横滨并形成了华侨社会”。[16]可见,研究者立场不同、角度不同、标准不同,对华侨社会形成时期的认定亦有所差异。这样的学界观点差异引起了笔者的思考,而首先要解释的就是社会及华侨社会的构成要素。
二、华侨社会的构成要素及观点辨析
追溯日本华侨社会的开端,首先要理解社会形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从词源上看,“社会”一词来自于日语的“社会(しゃかい)”,是对英语Society的翻译。福泽谕吉曾在论述中将其译为“交际”“国”“世人”等,明治时期的日本翻译家中村正直在《自由之理》(J. S. Mill,On Liberty)中使用了“政府”“世俗”“关系”“人民的社会”等译义。由此而观,社会的要素应该包含“人”、“交”(交往与关系)、“公”(政府)。[17]马克思主义社会观认为,社会是以由作为基础的物质资料生产和作为主体的人建立的交互发展的体系。[18]也就是说,人是社会构成的主体,物质生产活动是社会构成的基础,人际交往则是维系的纽带。
安东尼·吉登斯与菲利普·萨顿在解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时,发出了“什么是社会”的思考,进而提出社会“通常指的是生活在特定边界内,分享着共同的文化特征,如语言、价值观以及基本的行为规范的一人……社会也包括制度,还有他们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由人与人之间、体之间和制度之间的关系形成的秩序模式,建构了一个社会的社会结构”。[19]可见,共同的文化、制度和体关系是社会
构成的关键。费孝通在对“文化自觉”进行阐释时,提到了“共同的文化”应包含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语言、社会组织,并在《社会学讲义》中提到物质条件、体间共同的关联和环境对于社会构成的意义,“人类集团的结合是由于他们共同关联与一定范围的环境,由于他们住在共同的居住地及由于他们进行着共同的事务。”[20]综上可见,社会构成以一定范围内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以物质生产、精神生活和制度管理为基础和支撑,以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关系为联结。
社会构成的条件自然同样适用于华侨社会,但需要考虑到华侨体的特殊性。根据王赓武的研究,华侨的内涵与“海外定居中国人”的概念有一定关联,“用‘侨’来描述离开家乡的中国人不仅保留暂时性这个涵义,还表示出一种获得许可的意思,即社会和政府都明白这样的离去很可能导致定居之意。”[21]《华侨华人事典》中对“华侨”的定义也是“广义上海外居留的中国人,汉语总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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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22]张秀明在辨析华侨等概念时指出,“侨”最基本的含义是“离开本国居留他国”,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总结出了华侨的两个构成要素,“一是定居在国外,二是保留着中国公民的身份”。[23]因此,华侨社会首先是由居于海外的中国人构成的,而其突出特点则是繁复而深刻的关系网络。从斯波义信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家族构建、祖先祭祀、永驻普及等是华侨社会生成的关键指标,[24]他还进一步指出华侨带有Network(即联络网)性质,是包含信用、关系、感情在内的组织行为的格局。[25]滨下武志认为华侨是兼具政治性、经济性、现地性的复合态,“家训”“乡约”是中国民间社会的秩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存在的基底。结合社会的构成要素和华侨的历史特点,笔者
认为,华侨社会首先要有一定数量的海外居留的中国人,同时要满足具备人脉网络、精神寄托、经济生产及政治管理等构成条件。
基于此,结合史实回看学界的三种观点。首先,两宋时期尤其是博多贸易时期,东渡日本的中国人以博多为中心聚居地,从事各种谋生活动,他们抵达日本后往往长时间居留,有的甚至与日人联姻、入籍归化,他们将原有的生活习惯移植至日本,使本国的宗教和风俗得以延续,更对推动日本社会的进步,同样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当时赴日商人的贸易活动,对日本社会经济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以下两个事项便可看出:一是当时的日本社会以购买中国商品为潮流,二是宋钱成为日本流通的货币。这也极大地刺激了日本与宋贸易的欲望,日本积极响应宋朝的贸易活动。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也可见日本商船渡海赴中国的记载:“日本国贾人,有贩琉磺及布者,风飘泊温州平阳县仙口港,舟中男女凡十九人。”[26]当时的赴日中国人,对在地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亦产生了影响,但移民构成以商人为主,流动性较大,内部构成不甚稳定,且缺乏政治管理,因此本文认为两宋时期虽已孕育出华侨社会的胎芽,但并未形成完整意义上的社会。
其次,江户初期随唐船而来的唐商人、儒者、知识人等构成了当时唐人社会的人口基础。尽管单纯的人数增加不能构成形成社会的指标,且随唐船而来的唐人具有流动性,但以下史实不容忽略:第一,庆长七年(1602年)“住宅唐人”A欧阳华宇和张吉泉等人向长崎奉行(地方官)申请将悟真寺作为唐人的菩提寺、墓地和专属的集会场所,最终获准;第二,据岩生成一的统计,1611—1647年赴日唐船近
千只,贸易品包括中药材、白砂糖、生丝等,德川幕府、日本商人、普通市民从中获利颇丰;第三,庆长八年(1603年)住宅唐人冯六被长崎奉行任命为唐通事,宽永十二年(1635年)又增设唐年行司一职专司唐人内部问题的协调和处理;第四,从兴福寺开始,陆续建成的福济寺、崇福寺,不仅使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和祭祀活动在异域得以延续,更以地缘为纽带成为海外中国人的依托和集会之场所。因此本文认为,当时的“唐人社会”已经具备了人脉联络、精神寄托、经济生产和统一管理的社会构成特点,后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论述。
最后,幕末开港以来,大量华侨涌入横滨、神户、长崎等新开港市,不仅包括原长崎华侨及其后代,也有在19世纪东亚地区新的局势下从中国奔赴日本的中国人,还有以日本为学习西方跳板的赴日留学生及随欧美人纷至沓来的外夷附属中国人,人数众多且人员构成多样复杂。这一时期赴日华侨聚集于横滨、神户、长崎等地的中华街附近,形成商社开展商贸活动,如横滨的会芳楼、神户怡生号、长崎的泰益号等。明治十一年(1878年)以来各地领事馆相继建成,除了负责在日中国人的管理以外,还起到了保护华侨、子弟教育、保障商业活动等作用,为处在海外孤立无援的华侨提供了依靠和支撑。这一切都说明当时日本的华侨社会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相较前代更具有组织性的乡帮团体、更加庞大的华商网络及随着国际法进入东亚世界更加规范的社会管理,使得此时的日本华侨社会以更加清晰、完善和稳固的姿态出现在日本。
A《华夷变态》中称在外中国人为“住宅唐人”。参见林春胜、林信笃编:《華夷変态》(下),浦廉一
解说,东京:东方书店,1981年,第2832~2834页。16世纪末开始到17世纪初期,九州地方来航归化的明人较多,长崎来住者在当地称为住宅唐人,有因贸易往来的商人和逃亡者,为躲避明季之乱来投者较多。参见京都大学文学部国史研究室:《日本史辞典》,东京:创元社,1954年,第230页。
综上,学界关注到的三个时期是日本华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两宋时期“宋人百堂”和博多贸易孕育了华侨社会的萌芽,江户初期日本华侨社会形成,幕末开港期又迎来了新发展。江户初期形成的“唐人社会”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具有关键意义,当时的社会实态反映了华侨社会初期的特点。
三、江户初期“唐人社会”实态
按照“推拉”理论,迁移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迁出地向外的“推力”因素和迁入地向内的“拉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7]这种“推拉”理论同样适用于江户初期唐人赴日行为发生的原因。17世纪,中日两国都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日本逐步实施锁国政策,长崎作为对外贸易港市在东亚地区地位显著。而此时中国正处于明清交替的动荡时期,赴日寻求新生活的唐商人、“乞师”的明遗民以及黄檗禅僧和文化人等,在中日间“推拉”二力的共同作用下,汇集于长崎。以住宅唐人和唐船商人为主体,并具有人脉网络、精神寄托、经济活动和政治管理的“唐人社会”正是生成于此种背景之下。
(一)人脉网络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期,陆续有唐人从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来到九州的丰后、臼杵、府内、日向、萨摩、大隅、肥后等地居住,“(日本)西海诸道沿岸各地,明舶来至互市,其商旅中彼土人士,散处潜居”,[28]其中“为避兵乱、谋营生而携家财住居长崎”不在少数。[29]宽永十二年(1635年)实施长崎集中令以来,活跃于长崎的唐人显著增多。晚明时期在万历朝任官的朱国桢在《涌幢小品》中有如下记载:“有刘凤岐者,言自三十六年(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至长崎岛,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有二、三万人。”[30]江户初期来到长崎的中国人成为“住宅唐人”的常住者众多。他们经长崎奉行许可置业建宅,入籍归化,渐渐融入在地社会。
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明遗民、知识人、僧侣东渡日本,汇集于长崎,构成了彼时日本华侨社会的基底。同时,也因为他们频繁的贸易往来,在广泛的互动中形成了“乡帮”式的华侨体网络。“乡帮”是由住宅唐人组织的社会经济集团,也是以地域为划分依据的同乡人自治团体。同乡、同业、同宗而形成的同帮意识是华侨社会共同遵循的情感维系。这其中近邻性的“乡帮”合作,是影响在日华侨社会组织的基本规则。[31]当时在长崎的“乡帮”主要包括三江帮——来自以南京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等)、福州帮——来自福州地区(福州、福清县、长乐县、连江县等)、泉漳帮——来自闽南地区(泉州府与漳州府),言语差别和习俗差异是各“乡帮”集团意识构成的主要因子。“乡帮”以团结同乡人、相互扶助为目的,以处理共同的政治问题,解决内部成员间的纷争为任务,[32]贸易上的提携和共同的祭祀活动是“乡帮”的中心工作。
(二)精神寄托
在精神层面,“乡帮”的集团意识体现在共同的祭祀活动和宗教思想上。明清鼎革的动荡中,唐寺的创建使身处异域的住宅唐人和唐商之间的裙带联系更加紧密。唐人以“乡帮”为依托建立了唐三箇寺——隶属于南京帮的兴福寺(元和六年1620)、隶属于泉漳帮的福济寺(宽永五年,1628)、隶属于福州帮的崇福寺(宽永六年,1629)。《长崎实录大成》及《长崎名胜图绘》中对于唐寺的创建有诸条记载,列举如下:
南京方船主共相议、唐船入津之最初为穿凿天主教尊信与否之事、且为海上往来平安之祈愿、并供养先主菩提、真圆为开基住持创建禅院……开创东明山兴福寺、诸船主共布
施寄进缘银及进呈香花料、造立佛殿并船神妈祖堂。[33]
宽永五年(一六二八)明国泉州道者觉悔、修建小庵、祭祀天妃圣母、为长崎来往唐船、祈愿海上安全、觉悔开基创建寺院。[34]
其顷福州方船主共相议、此前有元和六年(一六二〇)南京方兴福寺、宽永五年(一六二八)漳州方福济寺、开创之例为基准……许可圣寿山崇福寺之开创、诸船主共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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