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包装、标签、配料、名称、添加剂的标准大全
进口食品包装、标签、配料、名称、添加剂的标准大全
人们在购买包装食品时会看到外包装上印有各种文字或图形,可是有多少人真正关注过这些内容,又有多少人知道食品标签的定义?食品标签的定义在我国GB 7718-2011中有明确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由此可见,食品标签不仅仅只是贴/打印在包装上的标签,而是包装上的所有图形及文字。
与此同时,提起包装不可避免的会想到广告,很多企业在自己产品的包装上印有各种宣传,如优质、顶级、纯天然、销量第一、有机、富含,甚至把国家级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标注上去,这些内容在新广告法实施后几乎被全部否决,更加不可出现含有保健的功能宣称以及医疗功效。我国对于本土的食品标签尚有如此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越来越火热的进口食品有哪些关于标签的问题需要注意?有些进口食品是否可以没有中文标签?
进口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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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均需附有相关的中文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标签中需包含的内容因产品
而异,但其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原产国、配料表。例如,企业在定食品名称时都会想一些比较优雅、突出产品特点、让消费者记住或很感兴趣的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名称与产品的真实属性一定要相符合,不然就会违反GB 7718-2011的相关标准,而此类问题在进口食品中经常会出现;
进口食品的原产国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原产国一定要标注全称,不要用简写,如印度尼西亚不要写为印尼;
配料表也是进口食品标签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且十分容易出错,需要重点关注。
不同的进口产品,也会有针对性的单独标准,而单独标准中同样会规定很多特殊要求。例如,某茶饮料会要求茶多酚含量达到300mg/kg;添加了芦荟的产品必须标示产品添加芦荟产品孕妇与儿童不宜使用;含乳饮料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天然矿泉水如果含氟量大于1%必须标注含氟;添加氢化植物油的产品营养成分表必须标注反式脂肪酸;糕点需标注加工方式——热加工、冷加工等等。单独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很多在GB 7718或通用标准中没有体现,所以在研究这些标准之后还要根据产品特点去研究其详细标准。
毋庸置疑的是,食品标签字体需清晰易于辨认,进口食品也不外如是,但在实际中仍会产生个别情况。如有些包装较小,其标签印刷内容无法看清,同时无法达到最小字体的标注要求,这就会出现重新加贴、重新整改的情况。对进口食品标签而言,最小字体一定要达到标准高度要求,而且不能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产生混淆宣传。
而进口产品包装上的中外文需相互对应——一般指强制性标识内容,且字体大小与包装相关,包装最大表面积≥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字体高度不得<1.8mm;
当包装最大表面积<10cm2时只需要标示名称、净含量、经销商名称、地址、等。
与此同时,有对应关系的中文字体不得小于外文字体,其中注册商标可以例外。因为在国外生产的产品不会要求其标示内容完全遵循中国要求,所以进口食品的中文对应商标、进口商、制造商的名称、地址、网址等不需要对应。
韩国女子团队m腿舞进口食品标签-需要重点注意的部分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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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首要的作用是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以名称一定要与配料相匹配,品名尽量用标准中出现过的名称。如果使用标准中没有的名称或不为大家所熟识的名称可能会涉及新创名称,那么需要标注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可以从GB 2760或GB 14880的附页进行查分类。其中,GB 2760的分类相对可以查到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所以标注产品类型尽量用比较规范的分类或用大类标准下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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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字大全对于产品名称而言则需要重点关注口味问题,很多进口商在标签中喜欢突出口味,如苹果饮料和苹果味饮料,一字之差就会产生很大问题。产品名称为苹果饮料则产品中一定要有苹果,而苹果味就没有这样的要求,可能只加了少量的果汁或只添加到了果味香精,但也符合果味饮料的标准,所以进口食品在涉及品名的过程中要防止品名与产品属性不同的情况。
配料表:
配料表是所有食品标签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进口食品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
“配料”或“配料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这是标准中明确的引导词不可以变动。
配料的排列顺序需由大到小排列,低于2%的成分可不按照顺序排列。实际上,很多国外食品的配料都没有展开,原则上需要进口企业与之协商沟通并确定成分内容,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然后赋予标签。例如,进口的饮料产品含有大量的水,但是在配料表中并未体现,这就需要生产企业提供大致配比,辅助其他的情况说明来帮助完成标签。
另一个普遍遇到的问题就是复配——国外叫混合剂或制剂,它前面没有规范的引导词,那么在标签过程中可能对复配的展开抱有疑问,这与食品名称的真实属性类似。复配的引导词要针对名称,一是能否直接拿出来使用,二是使用相匹配的名字。
很多企业凭感觉填写配料表,这是错误的观点,同时也不能在网络上查写入配料。众所周知,检验检疫局是官方机构,他们遵守官方的公告、文本、标准等,而且在标签审核过程中会按照标准来核验,所以在写配料名称时最好到官方依据,如公告、农业部、轻工业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计委公告等,依据此名称来写配料。虽然有加工过程中容易挥发的配料不用进行标示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仍有争议,需要区别对待。此外,“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等也需要关注,不同的人理解不同,需要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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