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歌姬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诺基亚5233数据线
上诉人:XX,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为XXX,住址为XX。
上诉请求:
请求法院撤销XX人民法院(2014)XX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为罪,并依法对上诉人做出较轻的量刑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于2014年11月27日接到XXX(XX)XX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11年,认为该判决未充分考虑本案所触犯的刑法罪名,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量刑过重,现依法上诉,请二审法院查清本案情节,依法改判,对上诉人从轻处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理由如下:
中国悍匪排行榜一、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罪名错误。
上诉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当庭认罪,但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罪,也不认可一审法院做出的有罪判决。上诉人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符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中上诉人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抢劫罪中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上诉人并没有对被害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在判决书中多次出现“暴力、胁迫”等字眼来说明上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抢劫罪中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而在本案中,上诉人是以威胁、要挟、恐吓的方法,强行索要受害人财务,其行为明显构成罪。
二、一审法院对于本案证据的适用,明显是断章取义。
海上花园在检查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中,第18份证据是被告人xxx的供述。他说:“2014年7月15日后的一天,我和xx、xxx三个人商量在茶府收取保护费,都同意了,我们去了就给他们说帮他们看场子,如果他们不给我们钱,我们就拿双截棍砸他们的店铺”。一审法院认为这种提前商量,还未施行的“暴力”,就是抢劫罪中所谓的暴力行为,明显是断章取义。但是,在证据第14、15、16、18份中,被害人xx、xx、xx、xxx的陈述中,都没有涉及人身强制及暴力行为,只是上诉人以威胁、恐吓的方式获得财物。
总督学此外,本案存在多处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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