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We must see through the worldly human relationships, and we must not lose our innocence.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的,故意想要扰乱社会的管理秩序,实施一些违法的行为。
  寻衅滋事这个行为大家都有所了解的,就是行为人没有任何的理由,故意的实施挑唆他人,侮辱,斗殴,无事生非,追逐,恐吓,拦截等违法的行为,我国的刑法中有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罪名。那么关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一、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长津湖最新票房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如下:
季氏将伐颛臾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u盘东西删不掉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适合做手机铃声的81首歌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电脑主机很响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