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属的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折叠钥匙改装⼀、法律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
2、《⼴东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办法》
3、《⼟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4、《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的若⼲规定》
5、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空间留言代码祝福闪字⼆、处理⼟地权属争议的权限⼟地权属争议由当事⼈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1、个⼈之间、个⼈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之间、个⼈与单位之间发⽣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的申请,由镇级⼈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赞美雪2、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1)⼟地侵权案件交强险赔偿
(2)⾏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3)⼟地违法案件
(4)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5)其他不作为⼟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三、处理⼟地权属争议的程序
1、申请当事⼈直接向争议⼟地所在地的县局或镇国⼟所提出书⾯申请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a、申请⼈和被申请⼈的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姓名和职务。
b、请求的事项和理由
上海为什么叫魔都(2)有关证据材料及证⼈的姓名、⼯作单位、住址、。
(3)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2、审查国⼟局、国⼟所审查,认为不应当受理的,7⽇内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县国⼟局,县、镇⼈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政府授权,由县国⼟局作出)。当事⼈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或提起⾏政诉讼。
3、受理在决定受理之⽇起5个⼯作⽇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被申请⼈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起30⽇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4、确定案件承办⼈当事⼈认为承办⼈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国⼟局局长决定。
5、调查取证双⽅当事⼈对各⾃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6、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双⽅当事⼈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署名并加盖县国⼟局印章后⽣效。县国⼟局在调解书⽣效之⽇起15⽇内,将调解书送达当事⼈。
7、提出处理意见,草拟处理决定书,报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镇国⼟所或县国⼟局提出处理意见,
起草处理决定书,将案卷上报镇⼈民政府或县⼈民政府,由镇⼈民政府或县⼈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8、送达处理决定书。电气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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