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长期照护服务规范DB13∕T 5364-2021
社区居家养老长期照护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养老长期照护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虚拟养老院和农村幸福院)的居家养老长期照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MZ/T 039—2013  老年人能力评估
DB13/T 2742—2018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
DB13/T 2430—2016  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T/SBX 06—2017  养老机构基础照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居家养老  home care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3.2
长期照护  long term care
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持续性照料护理服务。
3.3
相关第三方  reJevaiil third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如亲属、村(居)委会,老年人原单位等。
4 基本要求
4.1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河北交通台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以居住在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4.1.1 居家养老机构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4.1.2 居家养老机构应具有办公、咨询、评估等固定的工作场所。
4.1.3 提供护理、康复、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机构,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和许可证明。
4.1.4 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
4.1.5 老年人评估结果应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认可,并作为提供相应服务的依据。
4.1.6 老年人确认服务项目后,养老机构应与老年人和相关第三方签署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2 服务人员
4.2.1 包括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人员、康复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医生、护士、药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学科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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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4.2.3 养老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4.2.4 养老护理员应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
4.2.5 医生、护士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2.6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其他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应持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经过技能培训后上岗应明确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2.7 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疾病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疾病。
4.3 服务流程
接案------评估-----制定方案-------实施------阶段评估------持续改进----结案。
5 基本服务内容
5.1 生活照料
5.1.1 包括更衣、进食、洗澡、修饰、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
5.1.2 操作规程宜参考T/SBX 06—2017中
6.1、6.2、6.3的要求实施5.1.3 照料应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老年人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操作。
5.2 家政服务
5.2.1 包括居家保洁、代购代缴、备餐服务等。
5.2.2 家政服务宜由具备相应培训教育经历和或持有资格证书人员提供。
5.2.3 服务规程宜参考GB/T 20647.8—2006中
6.5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
5.3 营养支持
5.3.1 包括基础营养支持和疾病营养支持。
5.3.2 老年人基础营养支持应当以营养均衡为原则,疾病营养支持以合理为原则。
5.3.3 根据咀嚼能力和进食途径不同应调整营养元素质地,如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
5.4 功能康复
5.4.1 康复训练相关内容包括助行辅具的使用、肢体功能康复、呼吸康复、认知功能训练等。
5.4.2 助行辅具的使用应根据老年人行动能力评估结果配备拐杖、轮椅、助行器等辅具,并指导和训练老年人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5.4.3 应遵医嘱使用约束用具,并与相关第三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按操作规范执行。五一假
5.4.4 认知功能训练包括注意力、执行力、记忆力、逻辑分析能力、时空定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每种训练时长应不少于20min,日训练总时长应不超过1h。
5.5 健康管理
5.5.1 健康体检
5.5.1.1 应定期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1次。
5.5.1.2 应对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进行定期监测及健康指导。
5.5.2 用药管理
5.5.2.1 居家养老护理员应做到根据医嘱提醒服药并记录服药情况。
5.6 社会服务
5.6.1 关怀访视
5.6.1.1 包括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协助交友、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等
5.6.1.2 应定期组织协调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促进老年人与外界社会接触交往,倡导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
5.6.1.3 服务应当以老年人为中心,帮助老年人感受爱与被爱,探索和发现自身价值与生命意义。
5.6.2 心理与精神支持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
5.6.2.1 心理支持应当由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提供服务。
5.6.2.2 应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和精神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与老年人沟通了解,并告知相关第三方。必要时请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或转至医疗机构,
5.6.2.3 应督促相关第三方定期探访老年人,与老年人保持联系。
5.6.2.4 服务规程宜参考DB13/T 2430—2016中第7章的要求实施。
5.7 安全指导
5.7.1 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提供适老化改造。
5.7.2 服务应当因地制宜,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活动能力和需求评价结果综合而定。
5.8 紧急救援
5.8.1 包括利用智慧养老互联系统或电子呼叫系统在老年人发生意外或遇到紧急状况,通知亲属及110、120、119或社会服务组织发动救援。
5.8.2 智慧养老互联系统或电子呼叫系统应专人24h值守,确保第一时间接收呼救信号,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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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法律维权
5.9.1 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维护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赡养、财产、婚姻等
合法权益。
5.9.2 社工或法律工作者根据需求评估为老年人链接相应支持系统和资源,提供相应的服务。
5.9.3 服务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营养师报考条件2021最新规定
6 服务质量
6.1 生活照料质量
对老年人做到九防,即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跌倒、防走失、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自伤他伤、防文娱活动意外。
6.2 社会服务质量
维也纳的忧伤6.2.1 应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
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评价与改进制度。
6.2.2 成定期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狀态发生变化时,应即肘评估; 应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
6.2.3 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服务过程。并由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工作记录保管期限应不少于
3年。
6.2.4 应保护老年人及相美第二方信息,未经老年人或相关笫二方同意,不应泄露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6.2.5 服务完成率100%,老人和或监护人满意度≥80%。
7 安全管理与监督
7.1 宜进行风险源识别,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7.2 应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7.3 应对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进行安全性评估,服务供需双方根据评估结果签署协议。
7.4 每项服务均实行满意度调查,服务需求方填写满意度评价。
8 持续改进
8.1 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服务方针,实施并持续改进。
8.2 应建立书面的服务纠正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记录,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
8.3 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知识、风险防范与处置、专业技能提升等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人员)。
参考文献
[1]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 9000:2005,IDT)
[2]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2008,IDT)
[3]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6年12月2日通过)
[4]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5] MZ-T 064—2016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6] DB13/T1838—2013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7] 宋岳涛杨兵《老年长期照护》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ISBN 978-5679-0277-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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