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万名干部下基层调研报告
陕西省委党校2010级在职研究生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曹明明 
      学号:41
二手房购房合同      班级:经济管理2010级一班
            2011916
关于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调查与思考
    曹明明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新旧体制的更替,改革
措施的相继出台,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成份日趋复杂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因农村换届选举和财务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油汽资源开发等各类问题引发的体性事件大幅度上升。这既影响了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所以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的现状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对于维护政治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特点
  社会改革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大幅度提高。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纠纷。今年教育孩子的方法5月份根据县委安排,我县共选派754名市、县、乡干部下到全县25个乡镇335个行政村进行调研活动,共排查出矛盾纠纷632件,经我们统计、梳理、归类分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矛盾纠纷问题和特点:
  (一)农村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随着国家减免农业税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扶持,
各种粮农补贴增多,油汽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民的收益越来越多,农民对土地越来越重视,农村各类矛盾不断凸显出来。其范围包罗到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突出,农村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主要集中表现在:一是土地纠纷问题。主要包括土地权属纠纷、多占挤占耕地纠纷、机动土地引发的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外嫁女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和城郊土地升值印发的矛盾纠纷。二轮土地承包中,由于土地承包手续不完善,跨度20年时限比较长,农村承包土地原始档案不完整,为了规避农业税收,大部分农户没有办理《土地承包证》,部分农民有《土地承包证》的,实际耕种面积与《土地证》手续不相符,埋下了矛盾纠纷隐患,一旦出现矛盾纠纷问题,处理起来非常困难。农村的五荒地,地界不清,没有标注明显的地标和说明,以及土地转包、退包、反包、继承或征用等流转行为,如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演变成体性事件。据调查,今年至五月份,我县共排查出土地权属矛盾115件,占各类矛盾纠纷总数的18.2%。土地承包和权属纠纷因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伴随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常常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如红柳沟镇卜掌村吕庭芳因为土地承包合同争议,315亩退耕还林补贴数额大,该村部分众故意制造矛盾,造成政策性补贴长期久拖不能
兑现。二是重点工程实施引发的矛盾。近年来,因为太中银铁路、高速公路、西气东输工程、国道建设、繁食沟风电项目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因土地补偿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比如我县贺圈镇、安边镇实施通村公路过程中,因为修路全村受益,占用个别农户土地,土地调整和补地等调处工作难度非常大。当某些人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就千方百计阻挠工程施工,以各种借口、手段来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尤其是我县近年来,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因赔偿费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此类矛盾发生50件,占7.9%,如我县石洞沟乡邹寨子村,2001年靖王高速公路建设中,部分村民因临时占地补偿问题聚众起哄闹事,阻碍工程施工,并发生流血事件。三是村级换届、村级财务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个别村宗族派别势力非常严重,每遇换届选举,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扳倒村干部自己上台,制造对自己选举有利的氛围,以财务为借口,告状上访,不惜采取各种手段给对方“抹黑”, 罗列各种罪状,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体性上访。也有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虽然做到了村务、财务公开,但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财务收支状况等,公开地不彻底、收支帐目不细致,容易造成村民误解,引发村民信访,也有少数村干部对自己有利的“好事”抢着干、偷着干,
惹人的事,麻烦的事,难缠的事推给乡政府去解决,甚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在处理问题上,认人唯亲,拉帮结派,亲亲疏疏,对农民的反映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理,小事拖大,大事拖难。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远远跟不上现代形势的发展,往往在工作中搞瞎指挥、行政命令,结果给农民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致使众产生逆反心理。此类矛盾发生37件,占5.9%。
(二)油汽资源开发引发的矛盾。2010年,我县原油产能已经突破600万吨,开发过程中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收益分配和各种补偿问题非常多,农村集体与集体,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不同利益体之间的矛盾凸显。截止今年1—5月份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发生此类矛盾142件,占总数的22.4%,各涉油乡镇调处工作量大,压力大,难度大。在我县白于山区,一般打一口油井包括井场和道路征占用土地5—8指导记录亩,补偿款10—15万元,地形复杂,井场面积大的补偿的更多,一口油井在20—30万之间,油井打在谁的地上,一夜之间就成了暴发户,推井场,承包供水和劳务服务等一系列利益随之而来。在利益的驱动下,石油开发的协调费和五荒地纠纷矛盾,农田污染费,以及房屋、窑洞和坟莹等附着物因震动所产生的赔偿问题,成了农村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每年乡村两级组织要投入大量精力进行调节处理,一旦达不到个别众的心里预期,拦路阻挡,给我县的投资环境造成
了一定负面影响。
(三)城市化建设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城市改造需要征地拆迁房屋,征用城乡土地,实施一些道路供水通电民生工程,征地拆迁赔偿和政策兑现等问题解决起来困难。某些众追求经济利益的思想显著增强,甚至过于片面化,阻挠动迁给城市造成了很多“断头路”,影响了城市的形象。还有的人在本身要求得到解决时,错误地认为“法不责众”,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一旦认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就置国家法律、社会秩序、社会公道以及人们公共利益不顾,纠集一帮人采取静坐示威、冲击政府、堵塞交通等极端方式,以人多势众和把事情闹大来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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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性事件呈现上升趋势。当前,上访呈上升势头,尤其是集体上访现象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定边粮食系统农机公司企业改制后资产处置,下岗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以及工资买断等历史遗留下来造成矛盾纠纷;鼓楼南北大街拓宽建设征地补偿问题;回民公墓搬迁的问题;名著有哪些8023防化部队,老山前线退役战士落实政策待遇问题。这一类型问题涉及面广,人员多,矛盾复杂,夹杂有一些敏感的民族问题,有的已经
演化成体上访事件,有的不及时解决也将成为潜在的集体上访问题,影响到定边的社会稳定。如何及时解决好体性事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重要。
二、近年来定边县排查纠纷矛盾的主要做法。
(一)未雨绸缪,提早介入,赢得主动。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后,要求深入基层第一线加强调查走访,掌握舆论动态和社会反映,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确推演预测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统筹兼顾,维护国家和个人利益,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决策不走偏提供可靠的指导意见。在重大决策实施,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加强情报信息通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沟通、早控制、早化解,下好“先手棋”,防患于未然,消除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二)立足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积极主动处置上访问题,对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扩张征迁补偿引发的众上访问题,领导干部要靠前工作,搭建党委政府与众对话的平台,畅通渠道,释放众情绪,疏导化解矛盾,并坚持人性化调处各类矛盾,黄金有价,情义无价,一句好话暖人心,对待众上访,热心接待,耐心倾听,专心记录,细心解释,尽心疏导,通过心与心的交流沟通,接近距离,重事实,讲政策,讲原则,灵
活处置,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当事人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处理。
(三)联动配合,形成合力,破解难题。紧紧依靠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大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机制,加大调处力量,对一些疑难复杂和重大矛盾纠纷,统一指挥,共同参与,联合行动形成合力,破解难题,提高调处成效。基层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上和有关部门请示,加强沟通联系。县上和有关部门对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进行指导,协调有关事项,帮助解决调处工作遇到的困难;对基层调处工作需要县上和有关部门参与的,要主动介入,使上下之间形成联动,形成调处合力,整合部门调处力量,形成左右联动,各部门之间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既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对属于一个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这个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调处化解,不能把矛盾纠纷推向其他部门、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互相配合,通力调处;众主动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哪个部门都要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及时移交到有关部门进行调处,防止漏调失控,造成矛盾激化。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形成整体联动。通过与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协调联动,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通过建立矛盾调解志愿者队伍和调解员协会等形式,把社会各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士
灰灰的什么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不断壮大调解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
(四)关注民生,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正确疏导与惠民服务结合起来。我们一方面要正面引导众,另一方面要倾听众呼声,对众反映合理诉求,政府排除万难,想方设法协助给予解决。2010年,我县加大了对民生解决的力度,实施了水电道路等民生工程,积极推动农村党务政务公开,妥善处理了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排查调处各类矛盾800件以上,解决众实际问题400件,维护了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众后顾之忧,建立了良好的众基础,赢得了众支持和理解,从思想上引导众,从舆论上发动众,使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三、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众追求个人利益的思想过于片面化。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难免触及一些人的利益,这些人不是积极转变观念,适应改革,依法办事,依照程序积极反映问题和困难,而是用违法乱纪的手段去破坏改革,阻扰经济发展。少数人信奉“闹而优则仕”,全然不顾国家利益、长远利益。由于一些职能部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少数人错误地认为
要解决问题靠正常秩序反映解决不了,只有把事情闹大了让党委、政府知道了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解决问题,抱着小农意识中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传统观念,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闹,以蛮横无理来对抗改革发展。一些农民众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其社会行为缺乏法律、规则和道德约束,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
  (二)干部的宗旨意识淡薄、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我国目前正处于政治、经济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不可避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人们之间的利益调整量大面广,由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下岗就业等问题引发的体性事件的因素也由此增多,由于我们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不能认真对待众的意见,没有及时关心众的生活和疾苦,有的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矛盾的疏导化解不到位,导致有些矛盾平时表现不突出,但怨气日积月累,一旦“点火”,则一触即发,往往使政府及有关部门措手不及,单纯被动“灭火”,对社会稳定会构成严重威胁。有的干部基本素质较低,“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对人民众缺乏感情,不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人民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对正当要求漠然处之,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甚至酿成严重事件。另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某些执法活动中,不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不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盲目采取强制措施,虽然没有违
背法律,但由于造成一些众不能接受,也会发生体性事件。
  (三)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级组织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维护社会秩序、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少数村干部素质低、法律意识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众中失去了信任,一旦众对立情绪升格,极易引起共鸣,导致体性事件发生。
  (四)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深入细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大。虽然国家、地区的政策调整影响了众当前利益,但从长远看是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整体利益的。但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得到众的理解和支持,使众产生抵触心理,遇到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煽风点火,很容易形成情激奋,酿成体性事件。主要是由于有的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没有用深入细致的工作来排除矛盾、化解纠纷,以致众产生抵触情绪,爆发体事件。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新时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来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该协调的不协调,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
实,这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造成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是化解纠纷不力的主要原因。另外,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近几年虽然通过“四五”普法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但在一些农村,全民的法律教育得不到普及,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事情,少数众不知道去用法律手段解决,只想一味蛮干,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聚集起来上访、闹事。
  (五)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稳妥。有些政府部门对出现的房屋拆迁、突发性重大事故等,处理得不够及时、公正和彻底,引起了一些众的不满和怨恨;有的基层党政组织对众反映的村委会的财务、作风等方面问题置之不理或敷衍了事;对涉及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问题处理不公;对企业与驻地众之间产生的矛盾,协调不力,处理不当等等。对于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不妥而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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