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王风彩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铁路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2.26
【案件字号】(2020)豫04民辖终3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郭志学郭滨陈小方
【审理法官】郭志学郭滨陈小方
今年立秋是几月几日几点几分【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王风彩
【当事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王风彩
【当事人-个人】王风彩
【当事人-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
【被告】中国铁路事故王风彩
【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权责关键词】撤销侵权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
白露时节的诗词【指导案例标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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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的规定,本案平煤集团公司专用铁路亦属于我国铁路法调整的范畴。因本案系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依据《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赔偿权利人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的,由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及《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八)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规定,本案应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本案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平煤神马铁运处住所地均在洛阳运输法院管辖范围之内,故本案应有洛阳运输法院管辖,原审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综上所述,准考证号查询
原审裁定驳回平煤神马铁运处管辖权异议申请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撤销;平煤神马铁运处上诉理由成立,本案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2019)豫0421民初3718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1 03:30:48
【二审上诉人诉称】平煤神马铁运处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洛阳运输法院。事实与理由:一、本案的案由应为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而非健康权纠纷。原审裁定以涉案铁路“属于平煤集团公司专用铁路,并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铁路"为由排除适用《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错误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经铁路归属确定案件案由或者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二、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一)本案应适用《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亦不能得出宝丰县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结论。对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的管辖作了特殊的规定,对此类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就应当根据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三)就本案而言,无论是事故发生地的宝丰县或者是平煤神马铁运处所在的平顶山市新华区,均属于洛阳运输法院的管辖范围。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王风彩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4民辖终3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住所地顶山市新华区矿工中路东59号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698711102C。
形容难过的词语二字词语 负责人:牛皓宇,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风彩。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以下简称平煤神马铁运处)因与被上诉人王风彩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2019)豫0421民初3718号民事裁定(以下简称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平煤神马铁运处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洛阳运输法院。事实与理由:一、本案的案由应为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而非健康权纠纷。原审裁定以涉案铁路“属于平煤集团公司专用铁路,并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铁路"为由排除适用《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错误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经铁路归属确定案件案由或者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二、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一)本案应适用《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亦不能
得出宝丰县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结论。对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的管辖作了特殊的规定,对此类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就应当根据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三)就本案而言,无论是事故发生地的宝丰县或者是平煤神马铁运处所在的平顶山市新华区,均属于洛阳运输法院的管辖范围。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的规定,本案平煤集团公司专用铁路亦属于我国铁路法调整的范畴。因本案系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依据《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赔偿权利人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的,由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及《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八)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规定,本案应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本案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平煤神马铁运处住所地均在洛阳运输法院
牛至油管辖范围之内,故本案应有洛阳运输法院管辖,原审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综上所述,原审裁定驳回平煤神马铁运处管辖权异议申请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撤销;平煤神马铁运处上诉理由成立,本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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