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合同4篇
买车合同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
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
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党代表大会几年召开一次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河南旅游景点图片 买车合同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预购车辆架号: 预计装饰金额: ¥ 预计验牌金额: ¥ 预计保险金额: ¥ 预计其他金额: ¥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实收定金金额: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特别提示:
1. 如乙方购买车辆在未办理正规车辆号牌前,不得私自上路行驶。
2. 如乙方名下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报废车辆,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3. 如乙方在验车前私自对所购买车辆进行精品装饰,违反验车厂对车辆的规定,将无法办理新车上牌手续。上述三项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具体条款:
1. 此合同作为乙方向甲方定车的凭证,盖本公司销售部印章方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财务留存)乙方一份(客户留存),乙方保留新车订购合同,乙方在按本合同付款提车时必需退还新车订购合同,将定金作为已付车款,如客户留存丢失,将视为自动放弃所购车辆的定购权利及因定购此车辆的定金。定金全部全额将不予返还。出现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此合同中出现的金额,属于预计金额,在合同解除时不影响退还定金金额,如果出现退定金的事宜,只返还(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中 所产生的金额。
4. 乙方是所购车辆最终用户,不得将所定车辆转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获得商业利益,或用于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的活动。科目二考试技巧图解
5. 甲方向乙方所定车辆交付时按定车合同约定的先后顺序向乙方供车。
6. 乙方在购车前应事先获得相关法规所需的购车资格,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在付款购车时需按此定车合同中所登记的乙方资料开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车,并拒绝退还定金。
8.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甲方未能于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内交车时,由甲方退还所收定金,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赔偿。
9. 乙方定购车辆于预计交车时间交车,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提车手续。如经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超过定车期限7日,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车,并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0. 乙方定购车辆到货后无质量问题而乙方拒绝付款提车,或乙方要求取消所定车辆,甲方将扣除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11. 甲方所提供车辆应为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合格产品,并符合出厂标准。如乙方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核验车辆属实,(车辆未离开甲方店面的则为乙方更换产品)
;(若车辆已交付并已驶离店面则按东风悦达起亚索赔政策进行索赔)如乙方提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但甲方无法直接目测出或无法检验指标、参数等具体数值进行衡量核实,乙方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不视为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按期提车。
12. 新车定购合同中所有内容不允许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预计车辆合计总金额)项目为注明的各个项目的预计金额,并非实际收取。(实收定金金额)项目为所交定金的准确金额,其余项目乙方可补加服务项目,另补齐差额。
13.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又要求更换本品牌车型及颜,甲方同意更换的,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更换的,乙方不许依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14. 如乙方在提车时不能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履行提车手续,(减少服务项目),甲方将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额的50%作为乙方支付的 违约金。
15.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本合同自乙方现金交付定金之日或者汇款、转帐定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买车合同3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方于2022年10月3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 元(含车辆售价 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2022年11月22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2022年11月22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
3.15活动方案软卧车厢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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