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新建造[2010]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各厅、局、委、办,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联勤部,武警新疆部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方针政策,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定额自2010年10月1日起旅行。原2004年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建筑初建工程费用定额》(新建造[2004]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新建造[2004]5号)、《自治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新建造[2006]3号)停止使用。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新建总造字[2010]7号)附表和规费计取的有关条款与本费用定额不一致的,以本费用定额为准。
二、本费用定额在全疆范围内统一执行,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全国统一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以及自治区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面的相应定额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定额作为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及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费用定额执行之日前,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调整。
五、本费用定额由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的参考。
三、本费用定额在自治区范围内执行。本费用定额应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3-200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53-2005)及相应定额配套的地区基价表(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
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
1.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应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及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对照相应取费程序及标准计取相关费用。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化工、公路、铁路、有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
五、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编制的。
六、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机械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中机械挖或填方或由自治区机械化施工公司单独承包
的土石方工程,不论工程量大小,均属机械大型土石方工程,工程量大于10000M3的大型土石方划归一类工程;工程量小于10000M3的大型土石方划归二类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1.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指动力、照明、弱电、给排水、消防喷淋、采暖、煤气管道、通风空调、建筑智能化等。
2.适用于工业安装工程:掼工艺管道、集中空调设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自动化控制装置及容器、仪表、金属结构及刷油、保温防腐等工程。
3.适用于炉窑砌筑工程。
七、本费用定额既适用于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八、本费用定额中凡列有区间费率标准的,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其上限标准计算。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实体项目)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实体项目)由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组成由可计量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间接费由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由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险)费、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大型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费组成。
利润是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组成。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
1.人工费 | |||||||||||||||
直接工程费 | 2.材料费 | ||||||||||||||
怎么装扮qq空间 | 3.机械费 |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直接费 | 可计量措施费(详见各专业措施项目定额 | |||||||||||||
(1)环境保护费 | |||||||||||||||
措施费 | 1.安全文明费 | (2)安全施工费 | |||||||||||||
(3)文明施工费 | |||||||||||||||
环境保护费 | (4)定额临时设施费 | ||||||||||||||
2.冬雨季施工费 | |||||||||||||||
3.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
施工组织措施 | 4.生产工具使用费 | ||||||||||||||
5.检验、试验费 | |||||||||||||||
6.二次搬运费 | |||||||||||||||
7.远征工程费 | |||||||||||||||
8.特殊地区增加费 | |||||||||||||||
9.配合费 | |||||||||||||||
10.夜间施工费 | |||||||||||||||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1.工程排污费 | |||||||||||||||
(1)养老保险 | |||||||||||||||
(2)失业保险 | |||||||||||||||
2.社会保障(险)费 | (3)医疗保险 | ||||||||||||||
规费 | (4)生育保险 | ||||||||||||||
(5)工伤保险 | 局域网ip设置 | ||||||||||||||
间接费 | 3.住房公积金 | ||||||||||||||
神诸葛亮 |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
5.大型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费 | |||||||||||||||
母亲节送什么最好 | 企业管理费 | ||||||||||||||
利润 | |||||||||||||||
1.营业税 | |||||||||||||||
税金 | 2.城市建设维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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