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单位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花千骨杀阡陌结局在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福利分房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福利分房⼀般存在于我们上⼀辈的⽣活条件下,并且现在已经开始对福利分房进⾏改⾰,那么在现在福利分房的政策有哪些呢?单位可以收回福利分房吗?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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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收回福利分房吗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单位将公房以⼯资性货币分配⽅式出售给职⼯,职⼯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权属个⼈,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作⼈员的⼀种福利补偿,与⼯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人到中年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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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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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回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登记的房⼦是不能转让的。其中明确单位收回福利房先要对福利房产权归属进⾏确认才能认定是否符合法律依据,⼀般福利分房产权归属有三种:
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根据集资的⽅式决定产权,个⼈以全部房款的资⾦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全部房屋产权。个⼈以房款的部分资⾦做为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产权。
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部分房屋产权。(前提是房改房是标准价的)
3、单位房与职⼯签订购买协议之后,分期还款的,房款在没有还清楚之前,房屋的产权也是部分房屋产权。房款还清楚之后,房屋的产权就是全部的房屋产权了。
综上所述,单位分给职⼯的福利房在⼀定期限内产权式不属于职⼯的,但如果说产权过了期限已经属于职⼯则单位是没有权利随意收回房产的,产权属于谁也要视情况⽽定了,不同情况期限内则产权归属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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