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暂行办法(2017年发布)
【发布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长府办发
医用外科口罩哪个牌子好〔2017〕41号
【适用区域】长春市
【发布时间】2017-08-03【生效时间】2017-08-03【关键词】安全,事故与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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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
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制定的《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暂行办法
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端午祝福语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4〕3号)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工作规则》(吉安监管统计〔2016〕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
为举报、核查和奖励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进行的举报,不适用于本办法的奖励规定。
如何举报非法网站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商业性、服务性、公益性组织及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以下简称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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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五条安全监管部门受理、核查、处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遵循方便众、首接负责、严格保密、依法查办的原则,确保举报人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举报人举报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原则上实行逐级举报。即举报人向存在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以下统称举报事项)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未予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可向所属市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第七条举报人对所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章 举报受理
服装吊牌第八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12350”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同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专用信箱、和传真,并在本部门网站设立“安全生产网上举报”专栏。举报电话接听、传真接收、信函拆阅以及和网上举报专栏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专项承办。
徽州建筑第九条安全监管部门受理举报事项实行首接负责制。即第一时间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拆阅信函以及
登陆和网上举报专栏的人员(以下统称首接人员),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负责。除确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人员透露可能导致举报人身份泄露的个人信息,或者将举报材料、记录单呈示他人。
第十条安全监管部门自接到举报之日起,除举报事项属于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职责的部门已经发现并正在核查处理,或者已有举报人对同一举报事项进行举报且安全监管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外,应根据以下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举报的决定:
(一)对实名举报,且举报事项清楚的,必须受理。认为举报事项不清楚的,应该联系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如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清楚,举报事项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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