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的原因(四)
地震的原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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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2:备胎反击战来源:《科技探索》2013年第创业板是什么07
        地震时一定点地面震动强弱的程度叫地震烈度。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
        震级与烈度,两者虽然都可反映地震的强弱,但含义并有一样。同一个地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却因地而异,不同的地方,烈度值不一样。例如,1990210日,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有人说在苏州是民政局五一放假吗4级,在无锡是3级,这是错的。无论在何处,只能说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但这次地震,在太仓的沙溪镇地震烈度是6度,在苏州地震烈度是4度,在无锡地震烈度是在atm上倒着输入密码3度。
        地震烈度是经常使用的一个名词。划分烈度有定性和定量标准。在中国地震烈度表上,对人的感觉、一般房屋震害程度和其他现象作了描述,可以作为确定烈度的基本依据。
        地震及其原因分析
        地震——是由于地球内部地下层内的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
的混合可燃气体)受地应力(一定压力和一定温度改变了可燃烧物的着火点)的长期作用下,在某一时点发生(爆炸)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所释放的能量超过岩层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时,岩层便会突然发生断裂或错位,使其能量从爆燃点上急剧释放出来,并以爆炸波的形式向四周(以震中为半径、成扇形)传播,使地面发生震动,成为地震。
        分析依据及理由
        地下层内具备可燃烧物质和爆炸的条件:
        1、一定的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地下可燃烧物在一定的条件作用下发生化学分解,释放大量的可燃烧气体不能释放到地表时,长时间埋藏地下,形成可燃烧的气体。
        2、可燃物最低温度(最低着火点、燃点);
        3、一定的空间:受地应力(一定压力和一定温度)的长期作用下
        相关分析
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
宗族        1、余震是因主体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燃烧后,剩余物(可燃烧混合气体或可燃烧物)再次聚集燃烧,并释放一定能量,形成余震,其释放的能量远远小余第一次所释放的能量(因主体燃烧已燃烧)。但爆源点(可能)不在同一点上(因剩余物可燃烧混合气体或可燃烧物再次聚集有可能不在同一点上)。引发燃烧的次数,(可燃烧物的聚集燃烧次数等于余震的次数),可燃烧物质的能量大小决定地震、余震等级;地表火源是再次引发地震、余震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地下可燃烧气体通过地逢释放到地表时,形成一个完整的爆炸体,当接触到地表火源,引发地震或余震,地震发生后的灭火工作是减少余震的有效办法。发生在海洋中的地震其余震次数较少。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在某一时点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其能量从爆燃点上急剧释放出来,并以爆炸波的形式向四周(以震中为半径、成扇形传播,传播方向与地理结构有关)传播,使地面发生震动,符合爆炸波的传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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