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1. 计提应付利息的处理
借: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单位定期利息户
1)计算单位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已提)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未提)
贷: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利息户
支付本金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2)个人
储户若要求取出全部存款且无意保留账号时,应予销户。储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除按一般支取手续办理外,经办人员还应计算出利息和按规定代扣的储蓄利息所得税。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科目。会计分录为:
计算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已提)
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未提)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与单位存款的区别)
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税后利息)
支付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 (本利和)
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实际利率)
借记或贷:贷款—利息调整
2. 银行为客户办理贴现   
1)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实际支付金额)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资产)
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 
借:贴现资产
——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贴现负债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入睡的维纳斯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转贴现的核算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如何让电脑自动关机(资产类)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贴现负债利息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贴现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贴现票据到期,归还转贴现款项的核算
借: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利息支出(差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例题
818日,本行向同城建行申请转贴现,汇票面值300万元,实际收到金额296万元。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60 000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40 000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3 000 000
到期收回贴现款
贴现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分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资产类)
贴现银行划回款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户
贴现银行收到拒付理由书,从贴现申请人户扣款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建行活期存款利率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贴现申请人户不足额,不足部分转作逾期贷款。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款——贴现资金逾期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贴现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分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其他应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贴现银行划回款时(同商业承兑汇票)
斛珠夫人结局是什么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贷:贴现资产开网店的详细步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例题
20××年5月7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账号: 2010004)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 000元,期限6个月,利率4.35 ,20××年11月7日归还,经审核同意,予以办理。
借:贷款世纪联华商场贷款户    200 000
贷: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0 000
归还贷款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5 220
贷:贷款 世纪联华商场贷款户    200 000
利息收入 信用贷款利息收入    5 220
1301 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中通快递价格查询""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核算。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公司)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以比照本科目核算,单独设置"1303 委托贷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放贷款的处理
    企业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发放银团贷款时,牵头行、参与行应按在银团贷款中所占的比例确定各自的贷款本金。
    (二)未减值贷款的处理
    1.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收回未减值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
    等科目,按应归还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本科目(利息调整)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减值贷款的处理
    1.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2.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照"本金、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收回贷款本金及贷款产生的应收利息。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应转销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应转销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已收回的表外应收利息余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如仍有余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已发生减值损失的贷款应收利息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本金,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损失,转销贷款本金,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表内应收利息,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五)收回已转销贷款和应收利息的处理
    企业应按照"本金、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收回贷款本金及贷款产生的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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