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范文
林心如霍建华结婚照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清算工作的组织和程序,保障国有企业清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有企业清算事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清算是指国有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停业,并进行资产、债务的清算。国有企业清算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如何加密文件夹
第三条国有企业清算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清算组织
第四条国有企业清算委员会是国有企业清算的组织机构。由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代表组成。
第五条国有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召集和主持国有企业清算委员会的会议,并对会议决议的执行负责。
第六条清算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国有企业清算方案;
(二)监督清算工作的进行,保障清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审议和批准清算组工作报告,决定清算方案的修改和报告的披露;
(四)决定清算组成员的退出和补充;
(五)其他与清算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 清算程序
第七条国有企业清算程序分为下列阶段:
(一)决定清算,成立清算组;
(二)制定清算方案;
(三)清算方案的批准和公告;
(四)清算资产的处置;
(五)清算收支的核算;
(六)债权债务的清偿;
(七)清算组织的解散。
第八条决定清算的程序:
(一)当国有企业出现破产、解散或者停业的情况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国家机关或者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监管机关决定清算;
(二)决定清算的通知应当向所有债权人、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发出。
第九条清算组的组成:
锂离子电池第一次充电(一)清算组成员由国有企业清算委员会提名并报批准机关批准,一般由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应当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清算组的职责:
(一)起草并提交清算方案;
(二)清算期间,监督、管理清算资产;
(三)执行清算决定,并进行清偿;
(四)编制清算工作报告并报告清算委员会;
(五)保障清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六)进行清算记录的保存。
第十一条清算方案的制定:
(一)清算方案应当根据清算组对国有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详细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清算程序和资产处置方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清算方案应当由清算组起草,并提交国有企业清算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三)清算方案应当向所有利害关系人进行公告,并接受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国耻振兴中华演讲稿100字
(四)清算方案的实施应当经过清算组、国有企业清算委员会和监管机关的审批。
第十二条清算方案的执行:
(一)清算方案的执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
(二)清算组应当保证清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循公开、竞争、公正的原则;
(三)清算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清算资产的处置
第十三条清算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并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清算资产的处置方式有:
(一)以转让、让与、变卖等方式变现;
飞刀又见飞刀刘恺威(二)以投资、合作等方式进行重组;
(三)以租赁、交换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以捐赠、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清算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清算方案和清算组的要求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算方案的规定。
第十六条清算资产的处置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保证清算资产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合理变现。
第十七条清算资产的处置应当经过招标、竞价或者协商,并按照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清算资产的处置应当保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 清偿债务清算程序
第十九条清偿债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算方案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清偿债务应当按照债权的优先顺序进行,分为以下几类:
(一)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算方案规定的优先受偿债权;
(二)一般债权,包括员工工资债权、供应商债权等;
(三)次级债权,包括股东债权等。
第二十一条清偿债务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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