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有什么区别
清算程序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个经济主体都需要不断调整战略,适应时代发展才能更好的实现⾃⾝的可持续发展,反之破产解散是常有之事。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有什么区别?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是谁说的⼀、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有什么区别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清算的过程。
⼆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具有很⼤任意性,可以公司⾃⾏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法⾃⾏清算时由债权⼈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法选任。
4、债权⼈的作⽤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组成债权⼈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案等。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民法院依照本法第⼀百⼋⼗⼆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地台
第⼀百⼋⼗⼆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百⼋⼗三条【清算组的成⽴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百⼋⼗条第(⼀)项、第(⼆)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逾期不成⽴清算组进⾏清算的,债权⼈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有关⼈员组成清算组进⾏清算。⼈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宣告
祝福三八妇女节的祝福语破产宣告由⾃⼈民法院裁定作出之⽇起五⽇内送达债务⼈和管理⼈,⾃裁定作出之⽇起⼗⽇内通知已知债权⼈,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案
汉语拼音方案包括几大部分破产财产变价⽅案由管理⼈拟订并提交债权⼈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按照债权⼈会议通过的或者⼈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三)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新年短信祝福公司⽆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提请⼈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破产程序终结之⽇起⼗⽇内,持⼈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店铺⼩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清算的过程,具体如上。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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