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合理避税途径的问题探究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途径的问题探究
合理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本文从收入结算方式、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扣除、投资方式等四个角度展开分析了xx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理避税途径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由此提出了采用分期收款的收入结算方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选择购买国债的投资方式等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词:合理避税;途径;探究;所得税
1企业合理避税的相关概述
1.1合理避税的概念
1.2企业合理避税的方向努力工作的成语
1.3企业合理避税的必要性
1.4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况
2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现存问题
2.1收入结算方式不合理
2.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选择不当
2.3相关业务费用扣除不充分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一去无音讯打一字2.4投资方式选择不当
3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存在问题的原因3.1收入结算方式受制约
3.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过时
3.3相关业务费用缺乏全盘规划
3.4税收优惠证政策理解不全面
4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问题的解决对策4.1采用分期收款的收入结算方式
4.2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4.3设立独立税务管理岗位
4.4选择购买国债的投资方式
七年级期末试卷前言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盈利。如何让企业纳税最少、纳税最晚,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合理避税对企业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在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合理避税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对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现状的分析,发现该公司在合理避税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和提出对策,最后总结概括了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合理避税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供该公司和其他公司参考。本文旨在通过对xx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存在问题的探析,为纳税人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提供借鉴。
1企业合理避税的相关概述
1.1合理避税的概念
合理避税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用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用以减少应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合理避税的发展需要满足复杂化的税收制度,健全透明的法制体制,以及承认纳税人的权利。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利用经济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精心管理,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经济目的这一观点已逐渐被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所接纳。
1.2企业合理避税的方向
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依照相关税法规定的向国家缴纳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式1-1
企业按照企业法及相关的法规规定,企业纳税的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所有来自中国境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都被包括进来。应纳税所得额,即是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掉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项目和允许弥补的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式1-2联通网上营业厅查询
由以上式1-1和式1-2的计算可以看出,主要影响企业收入的是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以及国家优惠政策。
十分爱歌词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项来源获取的全部收入。税前扣除项目,即纳税人在每一个纳税年度所发生的与取得收益相关的、合理合法的支出,分为全额扣除项目和限额扣除项目,法律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
国家的优惠政策包括了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亏损弥补、低税率、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
合理避税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的事前行为,不能仅仅只关注某个税种应当全盘考虑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企业的合理避税可从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优惠政策入手进行合理避税。
1.3企业合理避税的必要性
企业的合理避税是在相关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合理的经济手段对各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的预测和安排,目的就是为企业节约资金、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零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是企业的上升空间是一定的,当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时,企业的收入将不再有大的变化,这个时候就应当从合理避税方面作出考量。
对企业进行所得税的合理避税,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负,降低了企业税负,最终促进企业的发展,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际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国家的税收总收入也将同步增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有利于我国税收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从企业的长远战略角度来看,合理避税正逐步成为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1.4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况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旅游业为主,多元化经营的旅游企业。创办至今,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经过多年发展,经营业务涉及旅行社、宾馆、旅游交通、景区开发、房地
产开发、等多个领域。公司资产总额近10亿元,员工总数达3000多人。是一家实力雄厚业务众多的旅
游公司。
2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理避税现存问题
2.1收入结算方式不合理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西旅公司)是一家国有旅行社,主要从事境内游业务以及部分海外旅游业务。按照西旅游公司所处的营销环节划分,西旅公司属于旅游批发商这一类,公司的客户为旅游零售商,主要为外省各大旅行社的代理点,并不直接面对游客,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有地接旅行社、酒店以及机票代理点等。近两年由于旅游市场不景气,西旅公司在与地接旅行社交易中给客户采用“先付款,后追票”的处理方式,给予客户较高的赊销额度和较长的付款期限。每笔款项自发货起之日起6个月内陆续回收。但是由于宽松的收入结算方式,销售总额以及利润均偏高,由此产生的所得税税负也比较重。同时因为款项收回需要较长时间,公司需要为此垫付大量资金来支付税款,流动资金一度十分吃紧。在2012年9月份西旅公司在接待一批大型旅行团中,收入500000元,实际成本250000元,忽略其他因素,只从成本收入角度考虑。按照公司的现行的收入结算方式,则业务发生当天确认收入,应纳所得税为:
250000×25%=62500(元)
但是公司在2013年的2月才收到客户付款,导致了公司需要自行垫付资金支付税款。近两年,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多笔业务大都是如此,而公司主要是靠旅游业务取得收入,加之款项回收的时间不确定,导致公司近两年来的资金一度紧张,错失多次商机。
2.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选择不当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扣除的其他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中扣除项目有些按照全额扣除,有些采取按标准扣除,而固定资产折旧额属于全额扣除项目,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所选的会计核算方式核算各项费用和成本,并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结果从税前扣除。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意义重大,西旅公司没有选择恰当的计提折旧的方法,最终导致了应纳税义务的提前。西旅公司在2011年为公司的酒店购进一台大型消毒设备,价值600000元,残值率预计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贴现率为10%。经过税务
机关主管核定,该消毒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了直线法计提折旧法。其公式如下:
直线法:
净残值=原值×预计残值率式2-1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式2-2
年折旧抵税金额=年折旧额×税率式2-3
折旧抵税金额现值=折旧抵税金额×1/(1+i)n式2-4
由式2-1得:预计净残值=600000×3%=18000(元)
由式2-2得:年折旧额=(600000-18000)÷5=116400(元)
由式2-3得:年折旧抵税金额=116400×25%=29100(元)
由式2-4得:第一年折旧抵税金额现值=29100/(1+10%)1 =26454.54(元)
同理第二、三、四、五年的折旧抵税金额现值分别为24049.59元、21863.26元、19875.69元、18068.81元,五年折旧抵税金额现值合计110311.89元。
因此,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的折旧额116400元,每年抵税金额为29100元。而在该消毒设备处于较新状态时,产出高,效用也高,同时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收益较大;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产出低,效用也低,但是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收益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计算方式,
折旧费用应当呈现出递减的趋势,抵税金额则应当呈现出递增的趋势,但是直线法计提折旧使每年的抵税金额一样,这样就相当于提前缴纳了部分税款,最终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2.3相关业务费用扣除不充分
西旅公司在根据团体游客的具体要求和价格安排和设计富有个性化的出行计划,并且全程负责所有的旅游服务的采购工作,如交通服务、导游服务、酒店住宿服务、地陪接待服务等;而旅游团运作则是指当旅游团到达景区,西旅公司协助各供应商开展服务,如酒店宾馆、地接旅社等完成接待工作。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度共实现旅游接待收入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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