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案例
案例一:李先生劳务报酬的避税分析:
(一)案情介绍:
李先生是一位财务专家,与某高科技企业签订财务咨询服务合同,每年可获劳务报酬50000元,但李先生要支付交通费等费用10000元。请合理的设计李先生的合同方案,使他的收益最大。
(二)案例背景: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91日实施生效。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纳税利益的筹划,达到少缴税因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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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税分析:
方案一:净额签订劳务报酬合同。 
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净额劳务报酬合同,即是仅就能拿到自己手里的实际劳务报酬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为:企业一次性支付李先生劳务报酬40000元,合作期间,李先生因企业相关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等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依据税法相关规定,李先生的纳税和收益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实际收益=合同收入-个人所得税=40000760032400(元) 
方案二:全额签订劳务报酬合同。 
  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全额劳务报酬合同,合同内容为:企业一次性支付李先生劳务报酬50000元,在合作期间,李先生因企业相关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等有关费用自理。
依据税法相关规定,李先生的纳税和收益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实际收益=合同收入-费用-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000030000(元) 
方案三:分别签订两个劳务报酬合同。 
李先生是对企业的发展能起到指导工作和顾问作用的专家,在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时,以工作和顾问两项劳务分别签订合同。一项合同的内容是:企业支付李先生顾问费用20000元,合同签订后即付;另一项合同的内容是:企业支付李先生劳务报酬20000元,完工支付(两次收入至少要间隔1个月,否则要合并纳税),合作期间,李先生因企业相关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等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因为合同金额降低了,税基降低,税率也就从30%下降到20%。李先生的纳税和收益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20000×(120%×20%6400貔貅最忌讳什么生肖(元)沈阳一日游哪里好玩 
实际收益=合同收入-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640033600(元) 
(四)综合分析
通过上述三种方案的比较,从节税的角度讲,最不利于李先生节税的是方案一,纳税最多收益最小;方案二比方案一能省2400元税款,令李先生的税后收益从30000元增加到32400元;综合以上,最利于李先生节税的是方案三,比方案二多节税1200元,但签订两
个合同会给实际操作带来点麻烦。所以李先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案例二:商场满就送促销方式税务规划的节税分析
(一)案情介绍:
  某大型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100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
  ①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
  ②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结算);
③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
(二)案例背景:
企业所得税的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纳税利益的筹划。
李维嘉暴瘦(三)涉税分析: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100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的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如下(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名校校训
  方案一:满就送折扣的涉税分析。
  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元);销售毛利润=80÷1.1760÷1.17=17.0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25%=4.27(元);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元)。
  方案二:满就送赠券的涉税分析。
  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送折扣券20,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
  税后净收益=34.198.55=25.64(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方案三:满就送礼品的涉税分析。
  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是有偿赠送行为,不应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计算销项税额。因此对于礼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礼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但根据国税函的规定,要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过礼品是外购的,其销售收入和成本都是采购成本企业如何合理避税12元,相关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送的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12÷1.17=34.1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
  税后净收益=34.198.55-3.3=25.64(元)。
(四)综合分析
按上面的计算方法,方案一可最终可获税后净利为(12.82+5.13=17.95元。但是方案一的再销售能否及时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还得考虑存货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综上所述,商场满就送的最佳方案为赠送折扣券的促销方式,其次为赠送礼品方案,最后是打折酬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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