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劳务费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劳务费税率)
劳务公司劳务费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劳务费税率)
你了解劳务报酬的个税真的很高吗?能不能点发票替换吗?
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公司向个人(自然人)采购了应税服务。
比如,公司向张三采购了居间服务,向李四采购了设计服务,完事后需要把劳务报酬支付给张三、李四
公司公账转给张三、李四的个人账户,需要张三、李四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张三、李四自然是无法自己开具发票给公司,只要去税务局,税务局现在其实挺简单的,不出户,远程电子税务局就能申请,发票或是电子发票直接发送给你,或是邮寄给你纸质发票。
关键是这个税款的问题,增值税1个点,然后有一点城建税和附加,总体来说也不多。10万的税前所得,也就是1000多的,真不算多,个人也能接受。
但是很多人无法接受的是支付方还要代扣代缴一大笔的个人所得税,这个金额就很多了,很多人就无法接受了。
同样是10万的税前收入,个税就要预扣你2万多,确实有点多。
算法如下:
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人不愿意开发票,更不愿意支付方把这块个税给自己扣下来。
那么二哥想问大家,劳务报酬的个税真的很高吗?
其实劳务报酬的个税真的不高,甚至比你取得的工资薪金的个税还低。别奇怪,事实就是如此。
2023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同属于综合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
四月唯美句子简短>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税适用同一套税率表。
也就是说劳务报酬的税率和工资薪金的税率表是一样的。
更为关键的是,劳务报酬收入还可以扣除20%的费用后再计算个税,这个计算基数又比工资薪金少了20%,所以,同样金额的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其实劳务报酬的个税远低于工资薪金的。
二哥给大家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比如二哥在公司获得10万的收入,如果是不同性质的收入,其个税如下,假设二哥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你看到了吗?劳务报酬个税仅仅是500多,而如果是工资薪金反而有1000多的个税。
原因很简单,就是本身他们就是用的一套税率表算个税,而且劳务报酬还能扣除20%算收入额,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更低,税更少。
所以,个人的应税行为取得收入,个人不愿意开票,症结不在于劳务报酬开票难(现在网上开票很方便),也不在于劳务报酬个税重(劳务报酬的个税实际比工资薪金还低)。
症结的关键在于劳务报酬的个税预扣率太高!
按照现在个税政策,取得收入时候支付方要先行预扣预缴,纳税人年度再进行汇算清缴,而劳务报酬的预扣率非常高,20%-40%,导致平时预扣个税也非常高,年度汇算时候又要退税。
本来正常这样操作其实问题也不大,无非就是个人多理解一下,汇算时候自己去app汇算清缴退税就行了。
但是实际上这个人也是不大愿意的。
为什么呢?
耿耿于怀歌词1、个人觉得资金占用太多了,总感觉自己还是吃亏了,虽然前面二哥已分析了其实总体个税负担,但是人就是这么奇怪,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感觉确实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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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些企业也是无赖,这头给个人把劳务报酬扣下,回头不给别人申报缴纳,导致个人汇算时候没有这块数据,最终导致无法退税。而个人又相对弱势,所以也不愿意被企业扣下税款。
那么怎么办呢?
我们思考一下,这其实也是目前实际工作中公转私如何处理的一部分内容。
1、能不能企业不代扣代缴,自然人直接汇算时候自己申报就行了,这样也避免了预扣太多个税的问题?
答案肯定是不可能的。代扣代缴是税法规定的义务,一方面,企业不依法预扣预缴存在风险,如果被检查到了,按照征收管理法会被处以,这个比例是50%到三倍,也就是你漏扣的个税,反正都是给我罚回来的。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
另一方面,个人主动申报的可能性极低,税务局还是要以代扣方为抓手,管理好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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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不能按月分摊劳务报酬,让劳务报酬预扣适用更低的预扣率,减少资金占用呢?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限;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限。
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10万的劳务报酬,企业和个人约定一个月1万,分10个月支付。
这样10个月共预扣个税15000多,比一次性扣除的个税还是要低一些。
但是作用不大,而且也有风险,风险就是很可能这种方式企业操作时候只是流于形式,实质上劳务的提供、发票的开具,资金的支付都无法匹配,比如本来就是一次性的劳务10万,合同也是这样签订,发票也是一次性开了10万,企业仅仅为了申报而申报,拆分了10次申报,这种也是禁不住查的。
个税app怎么退税再说,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微小的,毕竟预扣税率再怎么起步都是20%了。
3、能不能化整为零,分摊人数呢?比如把个人的劳务费分摊给其他人,本来张三一个人的劳务收入,然后分摊到其他王五、赵六等N个人获取,企业也分别申报,通过降低单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减低预扣数。
这个也是不行的,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4、能不能走私账?
很多企业是两套账,一些不能处理的费用就走私账支付,对企业来说私账支出自然不能列支成本税前扣除,但是无所谓,反正这类企业很多收入也是没有申报的,都是两头在外。
很显然,这是典型的偷税行为,不可取。
5、能不能点发票替换?
很多企业一些餐饮费、或者花钱购买一些发票冲费用,显然也是不可取的,替票本身不是真实业务,更是虚开行为。
这也不行,那样不行,那到底该怎么办?
1、期望国家降低劳务报酬的预扣率,解决一些劳务报酬本身一年也不多的人的预扣个税负
担问题。让大家都愿意自行,正常预扣,正常汇算,企业也有发票入账。
2、对于大量提供劳务报酬的个人,还是建议注册个体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通过转变经营主体的方式取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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