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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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9.06.18
∙【字 号】黑自然资发〔2019〕134号
∙【施行日期】2019.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自然资发〔2019〕13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8日
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优化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和众改革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众“办一件好事”为标准,着重在推进机构人员集成、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创新举措,对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系统优化,进一步压缩登记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怎么分对联的上下联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地方各级政府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办证不求人”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各部门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让信息多跑路,众少跑腿,推进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能力和效能提升。
(二)坚持公开透明。以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方便众申请登记为原则,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公开登记事项,实现“阳光”办证,实现各类登记事项的办事程序、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全公开,主动接受众监督。
粽子蒸多久才能熟 (三)坚持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手机移动端(政务APP、)等多种业务受理模式,实现“同城通办”“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众真正享有“办证不求人”的“一站式服务”。
三、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办事环节、推行一窗受理、加快信息共享、推进数据整合、提高行政效能等,实现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证不求人”。2019年6月底前,全省50%市县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9月底前80%市县达到标准;12月底前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全部达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标准。同时,集中力量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好不动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机构、人员集成。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优先选择机构集成骂人最狠的话
模式,整合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职责,交由一个部门承担,让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扇门,只交一次件,就能办成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彻底解决众来回跑、多头问、办事难的问题。对暂不具备机构集成条件的,要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各部门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主导的部门协作模式,实行“一个部门对外、业务内部运转,统一颁发证书”,全面提升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水平。(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信息集成。加快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政务网络专线连通等基础性工作,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2019年底前,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建(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省自然资源厅、省法院、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省委编
办、住建厅、税务局、银保监局、司法厅、民政厅、国资委、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流程集成。各地要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收取材料、统一扫描录入业务系统。要以交易登记一体化为原则,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办事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实现不动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无缝衔接和深度融合,努力向全社会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的优质服务,比如因继承(非公证)不动产办理登记时,公示环节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事项的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要精简合并申请材料,消除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要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要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以书面承诺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要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可直接利用的测绘成果,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在登记受理环节办理测绘成果审核入库。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需要核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提供便利。(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要依托政府网络政务中心,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2019年底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不动产登记端口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专用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实现抵押登记办理的“零跑动”“不见面”。(省自然资源厅、公安厅、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各地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汇交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统一、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二是健全保障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增量登记数据接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着力解决上报服务类型不全、错误报文修改不及时、重复
同学聚会祝酒词上报、登簿日志漏报、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三是由于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不一、时间跨度大、质量参差不齐,要组织开展补充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等防范化解信访问题的政策性文件要求,由各级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先为众补办不动产权证,再逐步消化欠账,追究责任,追缴税费;针对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调查摸底,分析原因,分类梳理,积极推进有效解决。(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素质提高。不动产登记事业要跟上“放管服”改革步伐,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关键要实现队伍素质的与时俱进。要通过轮岗锻炼、交流学习、专题培训、办证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专业人才、培育团队精神。要制定不动产登记人员服务行为规范、登记人员内部管理制度、不动产登记人员考核和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登记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等一整套管理机制,实现用制度管理,靠程序规范,全面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水平和不动产登记队伍的服务形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以上各项工作,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具体落实。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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