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分割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分割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crv是什么第二条【产权分割定义】本办法的产权分割是指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因房屋所有权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移而引起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其中,房屋所有权分割转让并办理转移登记后,其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共用宗地。项目竣工验收以后,才能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进行产权分割登记,包括本办法出台前已建成的存量工业用地项目。本办法适用的产权分割情形包括以下两种:
(一)新增工业用地项目(新出让)地上建筑物经批准分割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分割后为共用宗地。
(二)存量工业用地项目(已出让)用而未尽的空地分割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分割后为独用宗地。用而未尽指用地项目剩余空地能达到独立开发条件(能设置独立出入口、单独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等)。分割后的独用宗地经批准允许进行地上建筑物分割的,纳入第三条第(一)款管理。
第四条【资格准入】工业产权分割项目资格认定实行
excel身份证号码输入产业准入和主体准入制度。
第五条【分割审批机制】对于新增工业用地项目(新
出让),由区招商引资议事机构决定是否纳入产权分割项目,并负责项目的产业准入、主体准入审查工作,按照国
家产业政策和本辖区产业准入标准制定《监管协议》,
圣杯之战《监管协议》包括经济指标要求(包括产业类型、投产时间、投资强度、节能环保、产出强度、财政贡献强度等相
关经济指标)、项目产权分割要求(包括是否可以进行产
权分割转让、可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比例等),违约责
修辞手法有哪几种
任、退出条款等;由区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议事机构负责审
定产权分割项目的出让方案,并将《监管协议》作为土地
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附件。土地成交后,由自然
资源部门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区招
商引资议事机构牵头部门与受让人签订《监管协议》,并各自履行后续监管责任。
对于存量工业用地项目(已出让),先由区招商引资议事机构牵头部门对该工业项目原《项目监管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后,再参照新增工业用地项目进行审批,由区招商引资议事机构牵头部门与受让人签订《监管协议》;由自然资源部门对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履约复核通过后,重新明确规划相关指标、公共配套设施、道路通行等,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重新明确分割后地块的开竣工、闲置有关规定等),计收土地价款;并各自履行后续监管责任。
第六条【部门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须控制好工业产权分割项目的规模,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产权分割审批和产权登记的管理工作。区发改部门负责新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区自然资原管理部门负责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意见),拟订土地使
用权出让方案、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在规划报建、竣工验收阶段审查产业项目的规划方案、建筑单体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要求,在不动产登记时执行本办法十二条关于分割限制性规定的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根据《出让合同》、《监管协议》及本办法第十条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在报建阶
段审查有关消防要求,办理项目的现售手续;区生态环境
部门负责在环评报批阶段审查环保准入条件;区工信主管
部门负责技术改造的工业项目备案、核准工作。各区招商
引资议事机构牵头部门会同发改、科技、工信等行业主管
部门负责制定工业产权分割项目产业准入、主体准入准入
标准、评价考核制度及监管指引,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书,
并进行评价考核和违约处理。
第二章产权分割审批
第七条【分割条件】进行产权分割的工业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城乡规划要求;
(二)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三)存量工业项目在办理分割转让前,须完成出让合同竣工履约复核手续、监管协议履约评估手续。如涉及土地闲置或逾期开、竣工等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未履行的,按要求接受调查处理后方可申请产权分割;如监管协议规定时点内相关条款未履行的,须按要求接受调查处理后方可申请办理。存量工业项目在办理分割转让前,不动产权利需无查封、无抵押、无冻结。
(四)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
三更天是几点标,需满足准入条件和地块规划条件(意见)要求;
(五)产权分割时产业用房已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包括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气象、卫生等部门),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竣工联合验收流程及所需材料可参照《**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六)对于存量工业项目,分割后的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指标不得低于原工业项目。
钟薛高疑似火烧不化第八条【受让对象】分割转让的工业用地和房屋应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项目,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
第九条【房屋的分割】符合第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其工业用地上可分割的房屋分为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产业用房主要用于研发、生产、仓储用途,配套用房指为服务研发生产而需配套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体育娱乐室及其他必要配套的物业设施。
产业用房产权分割、分割转让应当按幢、层、套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为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具有明确、唯一的编号(栋(幢)号、层号)的房屋。配套用房不得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但可以随产业用房按规定比例且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进行分割、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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