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语文试卷浅谈营改增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纳税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2012)12-000-01火字的来历
摘 两会通过了哪部重要法律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于2012语言栏不见了年8月1日起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先后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本文结合对营改增政策的解读以及参与新旧税制转换的实践,就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及财务处理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企业 建议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初值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制定并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旨在规范税制、合理设置税制要素,保障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现象。本文就营改增后企业如何做好纳税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货物运输代理业“营改增”后的所属应税服务种类及税率
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货物运输代理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
二、关于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第属相 楼层38号),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由于营改增的特殊性,为方便企业操作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前期营运状况,直接认定其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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