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画案例
税筹画
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 界上已有 140 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据统计, 1991 年,全世界 20  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9.3%,个别达  家达 40%以上,而我国 1998 年仅占到 3%摆布。因此,人们普遍认为,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 有所得的外籍人员避税方法(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 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 每一个纳税义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 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 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画法的案例。个人所 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势必十
分强烈。这里 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 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在普通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800 元费用后为 纳税所得额。但部份人员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 800 元费用的基础 上,将再享受减轻 3200 元的附加减除费用。主要范围包括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 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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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纳税人月薪 10000 元,该纳税人不合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其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9200(元)
纳税额=9200 某 20%-375= 1465(元)
若该纳税人为天津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定为非届民 纳税人)月取得工资收入 10000 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过程 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3200)=6000(元)
税额=6000 某 20%-375=825(元)
1465-825=640(元)
者比前者节税 640 元。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谅按次计算
征税的。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 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 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变得十分重要。

对于惟独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 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 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 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 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 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 便利贴入为一次。
例.某人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者一季, 或者半年,或者一年一次付给该人劳务报酬。这样取得的劳务报酬,虽然是一 采购成本控制次取得,但不能一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该位年底一次付给该人一年的咨询服务费 6 万元。如果该人按 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其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应纳税所额=60000-60000 某 20%=48000(元)
属于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应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其应纳税额如 下:应纳税额=48000 某 20%某(1+50%)=14400 (元)
如果人以每一个月的平均收入 5000 元分别申报纳税的话,其每月应 税额和全年应纳税额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5000-5000 某 20%)某 20%=800 (元) 应纳税额=800 某 12=9600(元)                  14400-9600=4800(元)
样,该人按月纳税可避税 4800 元。

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 扣除已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走过该纳税义务人境 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如何准确、有效地计算准予扣 除的税额?请看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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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例:某中国纳税人,在 B 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 B 国某公司任职 取得资收入 60000 元,另又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工资收 30000 元,上述两项收入,在B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5200 元。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税率该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税额 (该应纳税额即为抵减限额)如下:
1.工资所得:
每月应纳税额=(5000-4000)某 10%-25= 75(元)
应纳税额=75 某 12=9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30000 某(1-20%)某 20%=4800(元)
抵减限额=900+4800=5700(元)
根据计算结果,该纳税人应缴纳 5700 元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该人已 B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5200 元,低于抵减限额,可以全部抵扣,在中国 只需缴差额部份 500 元(5700-5200)即可。如果该人在B 国已缴纳  5900 元个人所得税,超出抵减限额 200 元,则在中国不需再缴纳个人所

得税,超出的 200 元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的B 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  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  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份,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  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干使这  部份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例.某人获 10000 元的劳务报酬,将 2000。 元捐给民政部门用于救灾,将 1000 元直接捐给受灾者个人,那末,这人水表安装  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如何化妆眼睛民政部门用于救灾的 2000 元,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范 而且捐赠金额未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 30%:
捐赠除限额=10000 某(1-20%)某 30%=2400(元)
捐赠 2000 元,可以在计税时,从其应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直接捐赠给受灾者个人的 1000 元,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得从其应纳 所得额中扣除。根据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其应纳税所 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某(1-20%)
应纳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实际捐赠额)某 20% 根据式计算,该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有限公司注册程序10000 某(1-20%)-2000]某 2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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