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职员入党申请书
【公布日期】2003.06.28
【文 号】
【施行日期】2003.06.28
【效力等级】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3年6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2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2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草案)》和《关于200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国务院继续落实《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严格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努力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面完成2003年预算。
关于200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摘要)
  --2003年6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描写中秋节的散文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杨嘉松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2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2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疫情过后爆发的20个行业  200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2002年,全国财政收入1890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22053.15亿元,增长16.7%,完成预算的104.5%;全
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3149.51亿元。
  2002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102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预算增加3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038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37.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总支出14123.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比预算增加37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67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补助地方支出7351.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96.8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赤字数额减少1.28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2003年3月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6.14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增加5.17亿元,财政赤字减少0.97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一些收支项目发生了小的变化。
  2002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592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债务收入5679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250亿元。中央财政债务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2563.13亿元,弥补当年赤字3096.87亿元,补充偿债基金19亿元。2002年,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99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9.1亿元。
  按《预算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重点报告2002年中央财政的主要情况如下:
形容人来人往很热闹  财政收入圆满完成了预算。2002年预算增收特殊性因素减少,减收因素较多。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收入项目的执行情况比年初预计的还要困难,致使一季度中央财政收入出现了同比下降7.8%的严峻局面。针对这一形势,国务院先后于2002年5月和9月召开了全国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增收节支的措施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狠抓贯彻落实,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堵塞收支管理漏洞,使财政收入形势逐步好转,从而保证了全年收入预算的圆满完成。
  主要中央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463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消费税1046.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是改变卷烟消费税征收办法后,卷烟消费税增加;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258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主要是一般贸易进口增加和海关监管加强,使收入相应增加;企业所得税188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主要是银行专项上缴收入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60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3%,主要是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征管加强使收入相应增加;营业税155.30亿元,完成
预算的67.5%,主要是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率继续下调1个百分点,以及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年限等因素影响;外贸企业出口退税115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主要是2002年外贸出口增长较快,为支持外贸出口,相应增加了出口退税指标;证券交易印花税108.62亿元,完成预算的54.3%,主要是2002年证券市场持续低迷,交易量大幅下降,并受2001年底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影响;车辆购置税348.8亿元,完成预算的139.5%,主要是2002年国内汽车市场销售较旺,相应增加了收入;其他收入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主要是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2002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381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公路建设支出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中央财政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向低收入体和困难众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1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61.4%,主要是在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基础上,从200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待遇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退休待遇的水平,对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补助;增加安排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安排补助资金支持87户国有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保障这些破产企业涉及的38万职工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截止2002年底,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1998年底的184万人,增加到2002年底的2054万人。同时,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管和监督,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改革试点省份达到16个。二是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及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方面的支出达到4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此外,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为此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5亿元。同时,还增加了用于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三是向科技教育倾斜,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2002年,中央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其中,安排资金72亿元,支持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知识创新工程和国家“863”计划。继续执行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进行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促进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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