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辅修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适用于非经管类专业本科生(面向校内非毕业班)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一) 专业培养目标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着突出“基础、素质、应用、创新”和服务“海西”建设要求,以学生为本,基于学生兴趣,培养全面可持续发展型,具备先进企业管理理念,能够胜任现代企业管理、政府管理、管理科学研究、企业培训、管理学科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就业竞争力强的工商管理专门人才。
(二) 专业培养规格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做人,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积极创新,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精神品格。
3.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技能合格标准,能够胜任大学期间的艰苦学习和将来的工作任务。
4.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把握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最新进展,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主要流程和技巧。
5.养成良好的现代科学技术素养、人文关怀精神和职业素养。
6.掌握文献检索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问题研究能力。
7.能够将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原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全面的知识体系和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8.能够结合工商管理专业和自己原有专业做出职业生涯规划,明确未来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素质培养要求,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
表1 工商管理(辅修专业)班人才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细目表
核心知识、能力 和素质名称 | 计划通过哪些主要课程或教育培养措施实现 | 备注 或说明 |
工商管理专业 基础知识 | 管理学、管理经济学、运筹学、会计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等。 | |
工商管理专业 专业知识 | 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学、生产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新产品开发、电子商务、国家税收、物流管理等。 | |
实验与实践技能 | 市场营销学-1学分、生产运作管理-1学分、人力资源管理-1学分、会计学原理-1学分、财务管理-1学分、管理信息系统-1学分、电子商务-1学分、项目管理-1学分、物流管理-1学分、专业实习-6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 | |
三、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
学制2年,总学分60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60学分方能毕业。总学时804学时;其中讲授624学时,实践180学时。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整个课程体系包括三部分: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课程、实践环节课程。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如下所示:
表 2 工商管理(辅修专业)班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
课程门类 | 学时数 | 学分数 | 学分百分比 | ||
讲授 | 实践 | 总学时 | |||
专业基础课程 | 256 | 40 | 296 | 18(2.00) | 30.00%(3.33%) |
专业方向及特课程 | 368 | 140 | 508 | 30(7.00) | 50.02%(11.67%) |
实践环节课程 | 12(12.00) | 20.00%(20.00%) | |||
合计 | 624 | 180 | 804 | 60(21.00) | 100%(35.00%) |
注:表内括号()为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及所占比例,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每门课程学分×每门课程实验与实践学时/每门课程总学时,求和。
五、学分计算
必修课:理论课16 学时1学分
课程内开设的实验课:20 学时1学分
实践课:毕业论文(设计)环节6学分、专业实习6学分。
六、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特
本专业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养成、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的教育教学理念,采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的培养模式。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扎实的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实验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软件处理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等企业管理实际业务方面的能力;通过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平时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学生
分析企业管理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通过课内实验和毕业实习培养学生对企业管理的感性和理性认识,了解企业管理的主要业务和基本技能技巧,养成良好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七、专业教学计划表
表3 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工商管理专业方向 类别 | 课程 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课程英文名称 | 开课部门 | 学分 | 学时 | 总 学 时 |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数 | |||||
讲授 | 实验 与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
秋 | 春 | 秋 | 春 | ||||||||||
专业基础课程 | 必 修 | 管理学★ |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4 | 64 | 0 | 64 | 4 | ||||
管理经济学★ | Managerial economics | 经济学院 | 4 | 64 | 0 | 64 | 4 | ||||||
运筹学★ | Operation research | 经济学院 | 3 | 48 | 0 | 48 | 3 | ||||||
会计学原理★ | Accounting Principle | 经济学院 | 4 | 48 | 20 | 68 | 3+1 | ||||||
管理信息系统 |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小 计 | 18 | 256 | 40 | 296 | 12 | 6 | |||||||
专业方向及特课程 | 必 修 | 市场营销学★▲ | Marketing | 经济学院 | 4 | 48 | 20 | 68 | 3+1 | ||||
企业战略管理★ | Strategy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3 | 48 | 0 | 48 | 3 | ||||||
生产运作管理★ | Produce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人力资源管理★ |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财务管理★ | Financial affairs managements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项目管理 | Project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新产品开发 |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 经济学院 | 2 | 32 | 0 | 32 | 2 | ||||||
电子商务★ | Electronics Commercial Affairs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国家税收 | Country taxation | 经济学院 | 3 | 48 | 0 | 48 | 3 | ||||||
现代物流管理 | Logistics management | 经济学院 | 3 | 32 | 20 | 52 | 2+1 | ||||||
小 计 | 30 | 368 | 140 | 508 | 4 | 11 | 15 | ||||||
实践环节课程 | 必 修 | 毕业论文(设计) | Graduation Thesis(Design) | 经济学院 | 6 | 6周 | 6 | ||||||
专业实习 | Professional Internship | 经济学院 | 6 | 6周 | 6 | ||||||||
小 计 | 12 | 12 | |||||||||||
总 计 | 60 | 624 | 180 | 804 | 16 | 17 | 15 | 12 | |||||
注:1.★核心课程 ▲省级精品课程 ●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 △校级精品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
2.本专业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21.0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5.00%
八、修读条件
非经管类专业学生申请修读本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大二学生;
2.累记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0(含)以上;
3.主修专业学费按规定已缴清;
4.重修课程少于三门。
九、免修条件
申请辅修专业学生的免修条件:同时修读的两个专业,对于学时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主修专业取得学分后,可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出免修申请,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对于学时不同的同一门课程,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予免修。
十、毕业和学位
完成辅修专业课程设置计划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申请授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者;
2.获得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者;
3.通过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以上者;
4.辅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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