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1、 库存现金:核算监督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现金的使用范围是: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以及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 研发支出科目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4、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根据品种、类别分设“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
5、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例:某企业3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及增值税销项税分别为20000元和3400元,同日收到A公司签发并承兑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234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企业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A公司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
注: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6、 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的价款、销项税、代垫的运杂费等。
7、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                                        收暂付款项。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4)存出保证金等,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8、 预付账款: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 支付预付款项时: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 收到并入库所购货物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3) 补付款项时: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9、 应收股利: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10、 应收利息:指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得利息。
11、 坏账准备:核算企业应收款项减值的情况。是资产类的备抵科目。
12、 材料采购:核算企业对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购买的材料还未入库。
13、 在途物资:核算企业对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购买的材料还未入库。
14、 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其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费保险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及入库前挑选整理费。
15、 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借方表示超支差,  贷方表示节约差。
16、 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包括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往返运杂费、保险费及相关税费。
17、 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其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18、 库存商品:包括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库存  在外的商品。
19、 融资租赁资产:核算企业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20、 存货跌价准备:是由于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
21、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子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
22、 长期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23、 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 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4、 在建工程:核算企业自建或外购需要安装的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耗用的所有费用
25、 工程物资:核算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时需用的物资
26、 累计折旧: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是资产类得备抵科目。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提折旧的方法有:(1)年限平均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和法
27、 固定资产清理: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8、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特点是不可辨认。
29、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3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31、 短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和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应)
33、 应付账款: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34、 应付票据: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支付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5、 预收账款: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方预收的款项。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货劳务偿付。预收款项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直接计入应收账款。
36、 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接触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37、 应交税费:计入该科目的税费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特别注意: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不需要通过该科目核算。
38、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各类利息。
39、 其他应付款: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40、 长期借款: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款项。
41、 应付债券:指企业为举借长期债务按照法定程序对外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2、 长期应付款: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外其他长期应付的款项,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的款项。
43、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为
什么投资者设立企业首先必须投资资本,这是由我国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叫股本。
44、 资本公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也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资本公积主要用来转增资本。
45、 盈余公积:来源于企业资本增值,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指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我国公司法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计提。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
46、 本年利润: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借方表示亏损,贷方表示盈利。
47、 利润分配:核算企业历年累积未分配完的利润或历年累积未弥补完的亏损。
48、 生产成本:也称制造成本,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49、 制造费用:指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车间水电费、生产设备折旧、车间一般耗用等。
50、 劳务成本: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
51、 研发支出:研发支出是指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52、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销售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时,按照已销商品不含税金额确认收入。以提供劳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已对外提供的劳务的劳务计入该科目。
53、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54、 投资收益:企业对外投资的收益和损失计入该科目,期末将其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55、 营业外收入:指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
利得、捐赠利得。
56、 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57、 其他业务成本: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经营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58、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59、 销售费用: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工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
60、 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
董事会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及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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