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考点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不征税 |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拨款、财政性补助” | ||
代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
取得用于“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 |||
免征税 | 利息 |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转让国债不免税) | |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 | |||
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2017年简答题;2018年综合题) | |||
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 ①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 | ||
②不足12个月的,征税 | |||
非营利 组织 | ①接受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取的会费等免税 | ||
②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含政府购买服务)征税 | |||
【提示1】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2017年简答题)
【提示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3】企业所得的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2015年)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债务重组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不征税收入;(2)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
【考题2·多选题】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2016年)
A.营业外收入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
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2018年)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
B.企业用于不征税收入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C.企业用于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资产所计算的折旧
D.企业缴纳的房产税
【答案】BC
【解析】选项B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考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2018年)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财产转让收入
【答案】A
【解析】(1)选项A:属于不征税收入;(2)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3)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考点4】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及标准(★★★)
【解释】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允许在税前予以扣除。其中相关性、真实性和合理性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条件。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解释】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险费
五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补充保险 | 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
商业保险 | ①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②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 |
③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予以扣除 | |
【提示1】“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提示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提示3】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项规定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考题·单选题】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
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 )万元。(2014年)
A.260
B.230
C.200
D.150
【答案】C
【解析】(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30万元),不得扣除。
3.三项经费
项目 | 准予扣除限额 | 超过部分的处理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 不得扣除 (2018年综合题)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扣除 |
【提示】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
【案例】某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其中含支付给残疾人工资1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160万元、职工教育
经费85万元,支付补充养老保险70万元;计算“三项经费”及“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纳税调整额:
项目 | 税法(标准) | 会计(实际) | 调整额 |
工资薪金 | 1010万 | 1000万 | -10万 |
职工福利(14%) | 140万(<) | 160万 | (+)20万 |
工会经费(2%) | 20万(>) | 15万 | 0 |
职工教育经费(8%) | 80万(<) | 85万 | (+)5万(结转) |
补充养老保险(5%) | 50万(<) | 70万 | (+)20万 |
【考题1·单选题】某超市2018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2万元;假设2019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万元。(2015年改编)
A.80
B.92
C.96
D.97
【答案】C
【解析】(1)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2万元,所以2018年税前只能扣除80万元,其余12万元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2)2019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0×8%=96(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为85万元,上一年结转12万元,合计97万元,2019年税前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6万元,其余1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考题2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判断题】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了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 )(2016年)
【答案】√
【考题3·单选题】甲公司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工资、薪金总额为40万元,全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2万元,且能够提供有效凭证。甲企业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 )万元。(2018年)
A.2
B.0
C.1
D.0.8
【答案】D
【解析】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甲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40×2%=0.8(万元)。
4.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011年综合题;2018年综合题)
【解释】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除外)”。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2011年综合题;2017年简答题;2018年综合题)
【提示1】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链接】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考题1·多选题】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答案】AD
【解析】(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在中,该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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