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4 讲 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五〕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说明)为降低考试难度,“经济法根底〞的计算型考题,全部的费用扣除比例均直接给出,考生只需要掌握根本的计算规则。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 计算基数 | 扣除比例 | 特别规定 |
职工福利费 | 实发工资薪金总额 | 14% | — |
工会经费 | 2% | — | |
职工教育经费 | 8% | 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
(老侯提示)莫偷懒,三项经费要分别计算扣除限额,不能合并。
(单项选择题)某化装品生产企业,2021 年计入本钱、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 540 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 15 万元、职工福利费 8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0 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分别为 2%、14%、8%,则该企业在计算 2021 年应税所得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金额的以下计算中,正确的选项是〔 〕。
A.15+80+40=135〔 万 元 〕 B.540×2%+540×14%+40=126.40〔 万 元 〕 C.540×2%+540×14%+540×8%=129.60〔万元〕
D.15+80+540×8%=138.20〔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工程 | 限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 | 可扣除额 | 超支额 |
工会经费 | 540×2%=10.8 | 15 | 10.8 | 4.2 |
职工福利费 | 540×14%=75.6 | 80 | 75.6 | 4.4 |
职工教育经费 | 540×8%=43.2 | 40 | 40 | 0 |
合计 | 135 | 126.4 | 8.6 | |
(单项选择题·2021-6)2022 年度甲公司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300 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3
万元,上年度未在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2 万元。已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 的局部,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在计算甲公司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
A.25 万元
B.24 万元
C.3 万元
D.46 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上年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2 万元,准予在本年扣除,本年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的实际发生额为 3 万元,合计为 22+3=25〔万元〕>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24 万元,剩余 1 万元,准予结转下年扣除。
2.保险费
保险名称 | 扣除规定 |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
“五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诊治保险 |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局部准予扣除 | ||
企业财产保险 | 准予扣除 | ||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 准予扣除 | ||
特别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 准予扣除 | ||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 准予扣除 | ||
其他商业保险 | 不得扣除 | ||
(多项选择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
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以下社会保险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A.根本养老保险费
B.工伤保险费C.失业保险费
D.根本诊治保险费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推断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项选择题)某公司 2021 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 1 000 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根本社会
保险费 150 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 80 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 30 万元。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数额的以下计算中,正确的选项是〔 〕。
A.150+80+30=260〔 万 元 〕 B.150+1 000×5%+30=230〔万元〕 C.150+1 000×5%=200〔 万 元 〕 D.15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根本社会保险费:全额扣除;〔2〕补充养老保险费: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1 000×5%
=50〔万元〕<实际发生额 80〔万元〕,故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可以扣除 50 万元;〔3〕为高管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准予扣除的数额合计=150+50=200〔万元〕。
3.利息费用
借款方 | 出借方 | 扣除标准 |
非金融企业 | 金融企业 | 准予扣除 |
非金融企业 | 非金融企业 |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局部准予扣除 |
(老侯提示)上述利息费用是指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如借款利息为资本化支出则应计入相应资产本钱, 以折旧或摊销方法扣除。
(单项选择题)2021 年 8 月,甲公司向金融企业借入流动资金借款 900 万元,期限 3 个月,年利率为 6%;
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入同类借款 1 800 万元,期限 3 个月,年利率为 12%。计算甲公司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的以下算式中,正确的选项是〔 〕。
A.1 800×12%÷12×3=54〔 万 元 〕 B.900×6%÷12×3+1 800×12%÷12×3=67.5〔万元〕 C.900×6%÷12×3=13.5〔 万 元 〕 D.900×6%÷12×3+1 800×6%÷12×3=40.5〔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可扣除金额=900×6%÷12×3=13.5〔万元〕; 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局部,准予在税前扣除,可扣除金额=1 800×6%÷12×3=27〔万元〕。
4.公益性捐赠
〔1〕判定。
企业通过“ 公益性社会组织〔包含公益性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 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2〕税务处理。
①限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 年度利润总额〞12%的局部,准予扣除;超过局部,准予结转以后“ 3 年〞 内扣除。
(老侯提示)公益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 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②全额扣除。
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③其他相关支出的扣除〔2022 年新增〕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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