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绑定服务协议
账号绑定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13年8月4日

在您申请将您的淘宝账户与微博帐号绑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确认书,并同意本确认书。一旦点击“同意协议并绑定”或“创建帐号并绑定”按钮,即默认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本确认书所有内容。

一、账号绑定后实现的功能

1、淘宝账户与微博帐号绑定后,我们将帮您实现以下功能:
1)网站间互相登录,即使用淘宝账户可登录微博,使用微博帐号可登录淘宝网;
2)快速登录,即淘宝账户登录状态下,您可以使用已登录的淘宝账户直接登录微博帐号,反之相同;
3)淘宝账户登录状态下,可免登跳转到微博,或直接启用微博提供的各种业务服务,例如
发布分享内容等;反之,微博帐号登录状态下,可免登跳转到淘宝网,或直接启用淘宝网提供的各种业务服务,例如将宝贝加入购物车、喜欢淘宝宝贝、店铺等;
4)产品升级后的其他功能。
2、新用户申请注册淘宝账户时,可申请同步创建微博帐号,并同步实现账号绑定功能。目前,每个淘宝账户只能绑定一个微博帐号,但淘宝子账号不可绑定。

二、特别授权

为实现上述账号绑定,您同意并授权淘宝通过技术方式实现如下操作:
1、您的淘宝账户的相关注册信息(包括会员名、密码、登录手机、登录邮箱)同步给微博帐号端;
2、您在淘宝网上点击操作“喜欢”按钮的相关商品,将同步到微博进行展示。

三、账号绑定解除

若您不想继续使用上述功能,在符合账号解除绑定条件的前提下,您可主动申请解除账号绑定。
此外,在以下情形下您的账户绑定关系也将被解除:
(1) 因账户安全等安全因素考虑,淘宝强制解除您账号绑定关系;
申请淘宝账号(2) 建立绑定关系的两个账号中,任一方账号注销成功,绑定关系将自动解除;
(3)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
(4) 用户违反本确认书、淘宝服务协议、微博用户协议或其相关规定的;
(5) 其他需要解除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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