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旧中国斩首行刑刑场实拍!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所谓枭首 或弃市其实也都是斩首,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 高竿上示众,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从秦时起斩首正式 列入法典。 隋代以后直至明、 清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斩首, 它的处罚程度比凌迟轻,而比绞刑重。
揭秘古代砍头为什么要秋后问斩? 在小说、电影或者电视剧中, 我们有时候会看到:“秋后 问斩”,这是对于犯了死罪的囚犯所判的刑。 为什么古时候的 统治者要选秋天来处诀死囚呢?
“秋后问斩”一词据载始于唐朝,文学作品最早出现于 《水 浒》英雄传中。追溯中国封建统治时期,有关“秋冬行刑”的 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 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
讼”。 古时候,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 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 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
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 相违背。古代司法工作者认为,天人是合一的,春夏之间草 木茂盛生机勃勃,人的生死应合于自然。秋天草枯叶落,处
决罪犯才合天地萧杀之时。
之所以选择秋冬二季实行,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 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再则大概 是因秋冬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执刑,春 天象征新生,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因此较不适宜取人性命 吧。于是,秋冬时节处决罪大恶极的犯人,成为从古到今的 传统,渐渐在法律条文上形成“秋诀”制度:春天定罪,秋天 问斩。西汉中期董仲舒认为,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 庆、赏、 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 “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东汉章帝 元和二年重申: “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其定律 :无以十一月、 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 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 入律令而制度化。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即便是夜间,也要等到天亮以后 再动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
后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 “日未后乃行刑”一说。日昳之时是古代 12 时辰中的未时, 对 应现代 24 时制为 13 时至 15 时,“未后”在冬天来讲,太阳 开始落山已近黄昏。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方便死 刑犯“托生”。
明清似乎多选在午时,对应现代 24 时制为 11 时至 13 时, 明清话本小说里所谓“午时三刻”大概就是因为有此背景。选
择午时则是为生者着想,午时阳气最旺,鬼魂难以作祟,监 斩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缠身,避免遭“报应”。 当然,这些是迷信说法。古代犯人被斩首时感受是如何?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所谓枭首或弃 市其实也都是斩首,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 上示众,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从秦时起斩首正式列入 法典。隋代以后直至明、清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斩首,它 的处罚程度比凌迟轻,而比绞刑重。斩首,在各种死刑中艺 术性算是比较低的, 但是技术要求并不低 !生手或外行根本不 可能顺利的把头砍下来 !曾有记载,一个刽子手连砍 17 刀犯 人的头才被砍下来 !
难断脖颈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心狠手黑之辈,他们不仅要有 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比 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
一下子砍 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 么容易的。
《啸亭杂录》卷八所记的阿里玛是清初一名武将,在应该城 任职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名 勇力仅次他的武官巴图鲁占把他逮捕,押赶菜市口斩首。囚 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族人,不 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 ! ”同时, 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前。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 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行刑。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 铁铸似的,刀砍不动。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 脖筋,然后再砍。巴图鲁占让刽子手照着办,才把阿里玛的 头砍掉。 惠康野叟《识余》卷四“说异”一节,记明朝有个陆 晖的苏州人犯罪当斩,受刑时,刽子手挥刀砍去,却未能损 伤他的皮肉,刀反而被砍折了。这样连续砍折了三把刀,他 的脖颈连一点儿血也不见,只有 3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个刀印。监斩官大惊,问 他是怎么回事, 陆晖说: “我在入狱后就让家里人造了一尊观 音像,虔诚祈求保佐。现在你们杀不死我,这是观音菩萨的 慈力吧。 ”监斩官把这一情况如实呈报, 有司奏明朝廷, 赦免 了陆晖的死罪。这个陆晖,可能具有硬气功一类的绝技,观 音菩萨保佑的话不过是假托之词。 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 50 余 人,赶福州市北郊刑场斩首。这些海盗多是有些功夫的,刽 子手行刑时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 来一条木匠用的
大锯,两个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 号叫,惨不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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