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例“官二代”被判死刑案
新中国⾸例“官⼆代”被判死刑案
2019-07-15
“你去告好了,我们是⾼⼲⼦弟,不怕的!”说这句话的时间是上世纪80年代,说这句话的⼈是⾼⼲⼦弟、“官⼆代”、犯陈⼩蒙。
1986年2⽉19⽇下午,上海市中级⼈民法院在静安体育馆宣布了陈⼩蒙、胡晓阳、葛志⽂等六⼈的、流氓罪⾏,以及上海市⾼级⼈民法院下达的对陈⼩蒙、胡晓阳、葛志⽂执⾏死刑的命令。
据1986年2⽉22⽇的《参考消息》报道:“他们被绑着胳膊、低着头,在三千名旁听者⾯前⽰众,然后被拉去决。”其余三名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康也⾮分别被判处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陈冰郎系陈⼩蒙的弟弟,后来在狱中⾃尽⾝亡。
再怎么⽓势汹汹、得意洋洋,陈⼩蒙等“官⼆代”仍被依法决了。据当时的⼀位西⽅外交官所说:“这还是第⼀次。”⽽深究其意义,还有“他们是以任何⼈都⽆法反对的罪名惩办的。”
“都是⼲部⼦弟”
此前的2⽉1⽇,上海市中级⼈民法院已做出这样的审判结果,除判处三年轻刑的康也⾮之外,其余⼈均
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上海市⾼级⼈民法院驳回上诉。据当时的⼀位西⽅外交官所说:“他们是以任何⼈都⽆法反对的罪名惩办的”。
这六名当年横⾏上海的罪犯都是什么⾝份呢?陈⼩蒙系《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胡晓阳系深圳⼤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葛志⽂系上海新华⾹料⼚⼯⼈,陈冰郎系中国民航⼀零⼆⼚⼯⼈,陈丹⼴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员,康也⾮系深圳华仪利能电脑⼯业公司职员。六个流氓,其中两名记者,四名⼯⼈或职员。今天看来,这些⼈的职业似乎并不显赫,但在当年却并不⼀般,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背景”不⼀般。
这并不是⼀个普通的流氓团伙,他们六⼈“都是⼲部⼦弟,有的还是⾼级⼲部的⼦弟”。陈⼩蒙、陈冰郎兄弟系原中共上海市委思想⼯作⼩组副组长陈其五之公⼦;同案犯胡晓阳是时任上海市委第⼆书记胡⽴教的⼉⼦,胡当时是上海市的第三号⼈物,可谓是位⾼权重。胡⽴教亲⽣⼉⼦夭折,胡晓阳系胡妻的⼆⼉⼦,由胡⽴教夫妇领养。
叫脑袋落地的劣迹恶⾏
陈⼩蒙等⼈⼜是犯下何等叫脑袋落地的罪呢?据当年《⼈民⽇报》的报道,⼤概可知他们的劣迹恶⾏。
1984年10⽉,上海卢湾区公安分局⼀名在押犯⼈写了⼀个简单的⼗来字的检举材料,“听张某某说,有个⼥青年被了。”这句话,引起了公安⼈员的重视,他们先后两次到那个被害⼥青年,了解在两年前,即1982年的⼀天,她“应⼀位服装店⼥青年的邀请,去参加⼀个家庭舞会。进去以后⼀个绰号叫“⼩鸽⼦”的男青年和⼀个戴眼镜的中年⼈,把她骗进楼上房间,两⼈使⽤暴⼒,轮流对她进⾏了。⽆辜受到摧残的姑娘悔恨交加,事后去那个“⼩鸽⼦”算账。但他⽓势汹汹地说:“你去告好了,我们是⾼⼲⼦弟,不怕的!”“⼩鸽⼦”就是葛志⽂,⽽戴眼镜的就是陈⼩蒙。
调查越来越深,案件也越来越多,1982年4⽉,陈⼩蒙、陈冰郎、葛志⽂策划以跳舞为名,将⼀⼥青年骗到陈⼩蒙家中,堂堂⾼⼲公⼦府第,竟成为淫窟。跳舞时,陈冰郎将她推倒在床上进⾏,⼥青年竭⼒反抗,经陈⼩蒙以杀害相威胁后,三⼈对⼥青年进⾏了。⼀次,有个⼥青年要通过胡晓阳帮助调动⼯作,胡晓阳以此为要挟,奸淫了她。此后,他⼜以调动⼯作要请陈⼩蒙帮忙为名,将那个⼥青年介绍给陈⼩蒙,陈⼜乘机奸淫了她。
案件清晰后得出这样⼀组触⽬惊⼼的数据:1981年⾄1984年间,陈⼩蒙妇⼥两名,妇⼥两名(其中⼀名未遂);胡晓阳妇⼥⼀名,妇⼥三名(其中⼀名未遂),奸淫妇⼥⼗⼆名,猥亵妇⼥⼗名;葛志⽂妇⼥两名,奸淫妇⼥⼋名。
邓⼩平说“判得好”
“中国国内宣布对⾼级⼲部⼦弟判处死刑,这还是第⼀次。”外电亦纷纷发⽂,称对共产党刮⽬相看。
⾯对⼋⼗年代初,猖獗⽽泛滥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弟犯罪,当局忍⽆可忍,遂决⼼运⽤重典,整饬社会风⽓,正如邓⼩平所说,“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作⽤了,要多杀⼏个”。对于那些长期逍遥法外的花花太岁,流氓衙内同样如此。
1986年1⽉17⽇,邓⼩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这样说:⾼级⼲部及其⼦⼥绝⼤多数是好的。但是现在确有个别⼲部⼦弟泄露经济情报,卷⼊了情报⽹,出卖消息,出卖⽂件。越是⾼级⼲部⼦弟,越是⾼级⼲部,越是名⼈,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影响⼤,犯罪危害⼤。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表明我们下决⼼克服⼀切阻⼒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明建设。那些⼩萝⼘头漏掉⼀点关系不⼤,当然不是说就可以放松。我看,真正抓紧⼤有希望,不抓紧就没有希望。⾼级⼲部在对待家属、⼦⼥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查处。要真正抓紧实⼲,不能⼿软。
2⽉1⽇,陈⼩蒙等⼈被判死刑,2⽉19⽇,他们被依法处决。
“先打⽼虎,缓拍苍蝇”
陈⼩蒙等之所以敢于蔑视法律,正在于他们⾃认为有⾼⼲⽗亲的庇护,陈⼩蒙在《我的亲笔供词》中
说:“我为什么敢这样?这与我头脑中的优越感有关,总觉得公安局不会来抓我,公安局总要照顾⽗母的⾯⼦。此外,平民百姓和我们打官司总归打不赢……”
1986年2⽉22⽇《参考消息》那篇报道上转引的⾹港媒体评论中说:过去,中共习惯的说法是,中央是好的,⽑病出在下⾯。其实,上梁不正下梁歪,不从中央抓起⽽光整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次不同了。中央领导明确指出,社会风⽓如何,决定于党风;党风如何,决定于领导机关的风⽓;⽽领导机关的风⽓,⼜决定于中央军领导机关。⼀句话,决定于北京这个地⽅。然⽽,与⼀般的“⼩萝⼘头”不同的是,那些⾼⼲和⾼⼲⼦弟在官场有着错综复杂的保护⽹,互相保护,狼狈为奸。正因为如此,他们这些⼈往往⼜能超越法律之外,因此当有的案件涉及到更⾼层时,也便不了了之了,这就是所谓的“只打苍蝇不打⽼虎”现象。
⽽在1986年的“端正党风”⾏动中,改变了“只打苍蝇不打⽼虎”的反腐痼疾,也就是这次要“先打⽼虎,缓拍苍蝇”。邓⼩平就说,先把那些⾼⼲和⾼⼲⼦弟抓个典型,打击⼀下,“那些⼩萝⼘头漏掉⼀点关系不⼤”。很不幸,陈⼩蒙的 “优越感”碰上了邓⼩平的“打⽼虎”。也显然,这次的端正党风不是说说,动了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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