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平山村委蒋家、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前言..................................................................................................................IV 1总论..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环境功能区划 (3)
1.4评价标准 (4)
1.5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8)
1.6评价时段 (13)
1.7评价内容及重点 (14)
1.8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14)
1.9环境保护目标 (18)
1.10评价工作程序 (20)
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2)
2.1项目概况 (22)
2.2工程分析 (31)
3区域环境概况 (58)
3.1自然环境概况 (58)
3.2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2)
3.3区域污染源 (64)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6)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6)
4.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71)
4.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73)
4.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5)
4.5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77)
4.6存在的环境问题 (79)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0)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0)
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
5.3内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117)
5.4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119)
5.5环境地质影响分析 (123)
5.6环境风险分析 (123)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130)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130)
6.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134)
6.3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136)
6.4环保投资 (137)
7项目选址合理性与规划协调性分析 (139)
7.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139)
7.2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39)
7.3项目建筑景观及风貌与桂林市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140)
7.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41)
7.5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 (142)
8公众参与 (145)
8.1调查目的 (145)
8.2调查方法和调查 (145)
8.3调查对象 (146)
8.4调查结果统计 (146)
8.5调查结果分析 (149)
8.6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150)
8.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50)
9清洁生产、建筑节能及总量控制 (152)
9.1清洁生产 (152)桂林建筑
9.2建筑节能 (155)
9.3环境总量控制 (159)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0)
10.1社会效益分析 (160)
10.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1)
10.3小结 (162)
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4)
11.1环境管理计划 (164)
11.2环境监测计划 (166)
11.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 (167)
12结论 (169)
12.1项目概况 (169)
12.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69)
12.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9)
12.4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74)
12.5总量控制结论 (175)
12.6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当地规划的相符性 (175)
12.7生态适宜性结论 (175)
12.8公众参与结论 (176)
12.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76)
12.10综合结论 (176)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日照分析图
附图4项目周边敏感点及污染源分布图
附图5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6项目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7项目排水管道规划平面图
附图8项目给水管道规划平面图
附图9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0-2020)
附图10桂林市环城南路南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土地文件
附件4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市规技审字[2014]148号)附件5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选[2014]21号)
附件6第一次公示
附件7第二次公示
附件8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9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审批登记表
前言
桂林市建成区中仍有相当数量不宜居住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内的房屋破旧简陋、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0)9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桂林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制定《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桂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以建设和谐桂林、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应,积极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体的住房条件,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为响应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政府改造棚户区的号召,顺应众改造棚户区的强烈呼声,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在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路与环城南二路道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象山区平山村委蒋家、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集约利用土地,同时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项目拟拆迁现状棚户区,新建象山区平山村委蒋家、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拟建于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路与环城南二路道路交叉口东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酒店、住宅楼、幼儿园、地下室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1600m2,总建筑面积273407m2,容积率为2.89,建筑密度为35.3%,绿地率为30%。规划户数约1420户,入住人口4544人。
项目总建筑面积273407m2,其中项目计容建筑面积206705m2,不计容建筑面积66702m2。规划商业建筑面积30647m2,规划旅馆建筑面积17455m2,住宅建筑面积154464m2,规划幼儿园建筑面积1269m2,规划配套建筑面积2870m2。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配电室、物业管理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文化活动站、卫生站、治安联防站、公厕、健身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工期为2015
年1月~2016年12月,共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专门成立了课题小组对现场进行踏勘,对评价区域进行调查分析和监测,搜集基础资料,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为棚户区改造成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建设,主要环境问题是生活污水、厨房废气、油烟、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废水、废气、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报告最终得出的结论:象山区平山村委蒋家、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桂林市环城南路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委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
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上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当地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大力协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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