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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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篇1
本人姓名:
住址:
现承诺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并履行监护责任(子女姓名,年龄,年级,班级,就读小学)。
告诫子女: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上、放学时及途中不搭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报废车等车辆;不搭乘超员车辆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公路上、铁路上追逐嬉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和意识;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和乘二轮摩托车;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砸车;不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跳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须直行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行,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并遵守其它交通法规。
理解并支持交管部门查纠违法载运学生车辆;发现车辆违法载运学生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学生家长签名: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篇2
为养成良好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我向学校、家长、
社会郑重承诺: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事故的能力。
2、在道路上行走时一定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右边行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3、不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同学呼唤,或者自己要坐的车辆已到,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骑自行车时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骑自行车不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扶身并行。
5、骑自行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坚决不无证驾驶摩托车。
6、乘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拖拉机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遇到各类危害学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学校、公安交管等部门举报。
8、上下学时只能有父母接送,未经得父母同意不能让他人接送。不在路上、不到同学家逗留玩耍,不走亲串友,放学按时回家。
9、放学后不在学校逗留,双休、节假日不私自到校。不借故因事等理由到外村同学家。
10、积极响应“小手拉大手”号召,提醒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创平安交通环境。
以上承诺,我保证坚决做到,请老师、家长监督。
承诺人:
x年1月8日
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篇3
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承诺书《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篇4
出行承诺书承诺人在与其他承诺人共同出行之前已知道了出行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出行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选择参加本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一、承诺人与其他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所组织的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承诺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参加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出行人员之间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除因其他出行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由于承诺人自己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承诺人自己承担,同时放弃对其他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出行活动组织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活动的队员,受全体出行人员委托,组织者按全体出行人员最终确定的方案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并向出行人员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对出行人员在活动中的事故承担责任(因组织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承诺人自行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三、活动中,车主及驾驶员是受全体出行人员的委托无偿提供出行车辆及驾驶服务的出行人员,其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出行人员所共享。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承诺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鉴
定事故确系故意行为所致外,承诺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或承诺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承诺人不要求其他出行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活动中,意外事故是由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包括本人)赔偿,所有承诺人有协助义务(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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