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赌博承诺书有用吗
婚内赌博承诺书有用吗
1.    婚内保证书有效吗
一、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见感情裂开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假如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据此恳求损害赔偿。
二、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假如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商定,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全部、共同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共同全部。商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因而,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三、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肯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而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商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婚姻法》并未给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旧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打算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依据上述分析,律师建议:无过错方在要求对方书写此类“保证书”时,应当要求对方首先对所犯过错的详细状况作出适当的书面承认,特殊是那些依法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过错,更要表述清晰,绝不能一带而过。同时,对于“放弃财产”之类的承诺,要明确详细,避开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分歧。条件许可时,也可以采纳“财产商定书”的形式,将共同财产直接转化为个人财产,并办理财产过户、更名等相关法律手续。
2.    婚内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假如保证书是经过考虑后同意签署的,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商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商定。因而,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能否合法有效,遭到法律爱护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训练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而该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正准绳,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一般认为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需满意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准绳。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商定,但是其商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扩展材料:
婚内保证书以下三种状况不具拘束力:
一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准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恳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二是保证书“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准绳处理。婚姻关系具有人身关系,不同于仅限于调整财产关系的《合同法》所说的合同关系。
放弃抚养权的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婚姻法》并未给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
三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参考材料: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百度百科
3.    假如夫妻双方签协议说婚内债权为男方赌博欠款,男方签字了,这个协
夫妻共同债权的本质,并不在于该债权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在于夫妻共同享受了该举债所带来的利益,即该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虽然,夫妻经登记结婚后,就组成共同的家庭,但是,从民法的角度而言,夫或妻的独立人格并没有因结婚而混为一体。夫或妻一方单独对外举债的行为,属合同行为之一种,具有相对性的特征,如该举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应让另一方担当共同归还借款的法律责任。
而推断能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权,应当考虑两个标准:其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其二,夫妻或者家庭能否共享了债权带来的利益。
男方赌博欠款虽然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举债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权,该协议此项无效。
4.    婚内保证书能否有法律效力
保证书即承诺书,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只需是相对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强加或胁迫,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是有效的合同书或承诺书,至多可以起到证明力的作用。假如相对方再次消失过错,则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即便不承诺在法理有也要遭到损失,承诺也就是现实、承诺内容与法律规定相统一,完全可以认定为有效行为,当事方、相对方应履行承诺,法理上是支持的。但这类保证书假如没有经过公证,承诺方完全可能倒打一耙的,说非
本人真实意愿,系受胁迫而作出的表示,这样状况消失实则就要靠法律来程序推定与栽定了。
5.    婚内自愿声明及承诺能否有效
婚内自愿声明及承诺能否有效详细看声明和承诺的详细内容,有些是无效的,比如承诺不会离婚,假如离婚就赔偿对方,这个是不行的,违反了婚姻自在的准绳。婚内自愿声明及承诺能否有效当事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成年人,应当对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具有相应的预见和认知力量,当事人一方虽主见该声明是在对方的胁迫下书写,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该行为系受胁迫而为,故对当事人一方主见婚内自愿声明及承诺书无效不予采信。
6.    婚内保证书能否有法律效力
(一)关于婚姻关系能否解除的保证婚姻自在既包括结婚的自在,也包括离婚的自在。
对于离婚自在,《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就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作了特地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不测,还必需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
因而,即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反了婚内保证书上的承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