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安全承诺书
农民自建房安全承诺书
农民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范文
**镇人民政府: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
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
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
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
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
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
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月日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
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
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
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
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
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
承诺时间:
本人郑重承诺:
①所报材料真实,属“一户一宅”;
②保证按镇(街)放线位置,严格按图施工;
③保证施工安全;
④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码
(注:承诺人必须为建房申请人)
合作社(自然村)盖章村委会盖章镇农村建房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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