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示范文本(HT33/SF013-2023)
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合同编号:
房屋编号:
2023-04-28发布2023-07-01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说明
1.为了明确存量房买卖相关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浙江省存量房交易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但不负责对已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4.本《合同示范文本》供存量房买卖标的物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买卖当事人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
5.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变更或补充后,房地产经纪等机构不得以《合同示范文本》名义向合同双方当事人推荐。合同双方当事人也不得以《合同示范文本》名义签订。
6.买卖双方应当如实向对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房屋买卖的有关信息。其中,出卖人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拆除、变动情况、抵押查封状态、租赁事项、户籍等方面的信息。
7.签订本合同时,买卖双方合同主体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规定。
8.凡房款采用监管支付方式的,买卖双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监管机构另行签订房款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交易房款存取、转移条件及程序。
9.本《合同示范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者添加的内容,买卖双方应当协商确认。【】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空格中内容,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约定,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方式表示,以示删除。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10.本《合同示范文本》中除特别明确外,表示数量、时间的内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1.买卖双方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专业术语解释
1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13.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4.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6.房屋交易手续:是指房屋交易双方依法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进行交易确认、领取交易告知单的过程。
17.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双方通过网上合同签订系统进行合同网上签约及备案的过程。
18.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9.存量房:是指除经房地产开发用于销售的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权属确定的房屋。
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该地址为出卖人接收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地址:
::
(出卖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该地址为买受人接收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地址:
::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房地产经纪机构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经纪人员:从业人员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房改房买卖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买卖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设区的市)【县】【市】【区】【】【路】【号】【小区】【楼盘】【】(需使用标准地名)【幢】【栋】【座】【】单元层【室】【号】【间】【】。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层,房屋所在层数层,所在楼栋电梯数量台,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为。户型居室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五居室】【】,户型结构为【平层】【错层】【复式楼】【跃层】【】,房屋朝向为【东】【西】【南】【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建筑结构为【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卧室数量间,厨房数量间,卫生间数量间,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别墅】【公寓】【非成套住宅】【集体宿舍】【工业】【商业服务】【办公】【】,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房改房】【】,房屋类型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车库】【】,房屋建成年份(年代)为【年】【世纪年代】,房屋装修情况为【毛坯】【普通装修】【精装修】【】。
该房屋丘地号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甲方持有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屋
所有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该房屋【是】【否】共有房产,共有一方姓名或名称为,拥有产权份额为%,另一方姓名或名称为,拥有产权份额为%(共有方为三人及以上时,可相应增加)。
2.该房屋的抵押情况【无】【有】,抵押权人为,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百拾元整),抵押权登记证号为,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剩余未还抵押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该房屋的租赁情况【无】【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承租人的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置租赁事项:
(1)该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应当将承租人预付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转交给乙方。
(2)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腾空房屋。
4.该房屋的居住权情况【无】【有】,居住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房屋权利状况信息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方式处置房屋居住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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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该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危险等级为。
6.该房屋【无】【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拆除、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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