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0
【字 号】同政办发[2012]194号
【施行日期】2012.11.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扎实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接2012年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确保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顺利达标,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迎评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刘振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治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生祉 市教育局局长
  李生甡 市人事局局长
  王丽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调研员
  魏丽雯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福月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郭 永 大同大学副校长
  王丽萍 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 伟 开发区管委会委员
  王成舜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郭玉珍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忠革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石 淮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瑞卿 市城乡规划局助理调研员
  陈希明 市文物局副局长
  李跃平 市旅游局副局长
  靳润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向东 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白 德 市卫生局副局长
  解 志 市科技局副局长
  胡建业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建 市农委副主任
  李 掌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师庆和 市政管委会副主任
  李 政 市物价局副局长
  柴京云 市总工会副主席
  焦翠兰 市妇联副主席
  杨亚丁 团市委副书记
  陈大鹏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友芳 市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张立新 市武警支队政委
  梁 赞 大同报社副总编
  赵雪兵 市邮政管理局副书记
  高 鸿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兴芳 市司法局治市办主任
  韩向东 中国联通大同分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
  市迎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王治军(兼),副主任:魏丽雯(兼)
  二、工作职责
  1、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代表市政府依法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负责迎评的总体规划、指导、检查工作。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为本系统、本单位依法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开展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以及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
  2、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迎评工作的上呈下达;督促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督促公务员带头并坚持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协调解决迎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市委宣传部负责督查全市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列入城市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内容。
  4、市教育局负责督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用语用字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教师用语用字管理和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等组织工作;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的教学;为全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和评估工作。
  5、市人事局负责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公务人员及年度考核内容,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的组织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日常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必要的经费和本次迎评工作所需经费。
  7、市文广新局负责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以及电影院的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等组织工作。负责播报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
  8、市工商局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批制度。
  9、市城乡规划局、市政管委会负责城区街道的用语用字(包括灯箱、广告用字)情况检查、整改及环境布置等工作,工商、公安、文化、文明办等单位配合。
  10、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主要街道的商场、超市及商铺门点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所辖商场、车站、营业所(厅)、宾馆、医院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申报工作。
  12、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本系统用语用字管理工作,并督促印章业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用规范汉字;在公安干警中积极推广普通话,督促交警等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配合工商、城管、市语委办等部门共同搞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
  13、市司法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举办法制图片展、法律咨询活动等,认真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4、市民政局负责抓好地名、地名标志及具有地名功能的行业牌匾用字规范工作。
  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上生产、科研、流通等活动中量值、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确保数字、计量单位的规范和统一。
  16、大同报社负责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消息,督促本社各类报刊使用规范字;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负责刊登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
  17、市武警支队、市军分区负责在武警和部队官兵中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18、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丰富多彩的众性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公益广告用语  19、市邮政管理局、中国联通大同分公司负责检查、纠正信件、邮寄物、通讯工具的不规范社会用字。
  20、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的语言文字达标和迎评工作,做好自查整改。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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