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一: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 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聘用
一、 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 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三、 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四、 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五、 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六、 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试用
一、 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二、 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 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二) 体检健康证。
三、 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调迁
一、 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
二、 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三、 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则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 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五章 解职
一、 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
二、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
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三、 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
(二) 退休。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服务
一、 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 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
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 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 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五、 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六、 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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