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某IT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搞活人事管理工作, 使职员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精神, 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 制订本要求。
一、职员录用
1.职员录用必需落实提升企业职员整体素质, 充实基础, 坚持回
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企业人员, 必需含有以下基础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 愿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含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实)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职员, 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标准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企业填写, 其条件
是深圳市居民, 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并预留
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书一式两份, 企业、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招入(聘用)
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入户手续由企业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 办理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标准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 正式招入企业后, 其费用给予报销。
三、深圳市外职员调入
1.深圳市外职员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要求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费用由职员自理。
四、劳动协议签署
1.企业招入应届毕业生, 经考评合格者, 标准上签署一年劳动协
议协议期限(包含试用期)。
2.。
3.企业新招聘职员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协议), 经
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署一年或两年劳动协议, 或签署企业与职员协商同意劳动期限劳动协议。
4.协议期满并于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职员, 经企业领导审批并
考评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相关要求
1.经企业试用合格职员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企业支付, 如协议期未满离职、解聘
或开除职员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企业人员离职、解聘、开除:
1.离职
职员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协议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
申请, 经企业领导审批同意后, 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
作移交等相关手续后, 方可离开企业。不然作开除处理, 并扣
留在企业所剩一切款项, 企业保留追究其因相关事宜给企业造
成多种损失权利。
2.解聘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依据《劳动法》和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有权解聘违法违章职员
并解除劳动协议。
3.开除
凡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相关要求或其行为为企业经营造
成严重影响者, 经企业领导研究决定, 企业有权提前解除劳动
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企业职员利益, 解除职员后顾之忧, 依据《中国劳动法》、《深圳市基础医疗保险暂行要求》、《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具体情况, 制订以下要求:
1.凡企业正式录用职员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助形式直接发给职员个人。
2、职员保险费按职员个人所在岗位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 该基数由企业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 职员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要求缴费工资下限, 也不
得高于深圳市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要求缴费工资上限。企业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基础上对企业职员所在岗位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 职员亦须服从无异议。
2.职员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百分比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要
求》实施。
3.职员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助形式在职员当月薪水表现, 其百
分比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要求》计算标准。
4.对已离职、解聘、开除、解除劳动合相同人员不再缴交各
类保险。
5.因工作关系, 凡调入企业职员, 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职员
转正起开始缴交, 如需补交入企业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养老保险金, 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要求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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