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观察法和测量法
第六章观察法和测量法
第六章观察法和测量法
第一节观察法概述
一、观察法的概念
教育观察法是研究者凭借自身的感觉器官和其他辅助工具,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学生或教育现象等研究对象的一种研究方法。
这种研究方法具有直接性、情感性、重复性和目的与计划性的特点。直接性即指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直接接触与联系;情感性指观察者往往容易受到个人的感情彩和“先入为主”成见的影响;重复性是说,观察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详细观察,才能避免表面化和片面化。目的与计划性是指观察法不同于日常教学的观察,日常教学的观察大都以随机性、即时性的观察为主,而观察法的核心任务是针对特殊选择的需要、发现一些内容的情况、回答特定范围的问题。所以观察法需要事先进行研究设计,突出目的地性和计划性。
观察法包含三个要素:观察的手段、观察的对象和观察对象的状态。作为观察研究的手段,要求敏锐、仔细、准确。研究者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较宽的视野,能够从多角度看问题,以及借助各种现代的
技术手段,提高观察的精确性、系统性、全面性。观察的对象包含两方面的意思:教育活动中的人和教育活动。观察对象的状态应该维持在一种“真实状态”,不致因为受到外界的影响、干预或控制,而处于一种特殊的身心状态。保证真实状态下的观察结果。
观察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资料可靠性较高。观察法的不足是具有一定的
局限性。例如,观察受到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和限制,同时观察的样本数小(样本容量小),观察的材料是表面性的和感性的等。所以,受局限性影响难免带有片面性和偶然性。
二、观察法的类型
1.直接观察与间接观察
直接观察指不借助仪器,靠自身感觉器官进行观察;间接观察指借助于各种仪器来进行观察。直接观察比较简便,但人的视野与精力有限,记录难以精确全面;间接观察适于客观记录和多角度的观察,但使用仪器往往比较麻烦。
2. 参与性观察与非参与性观察
参与性观察是参与到被观察者的活动中去,在活动中观察;非参与性观察是不介入被观察者的活动,
处于旁观。直接观察的优点是:观察研究者可以不暴露自己的研究者身份,使观察处于秘密的状态;由于参与进去,对观察对象的活动就有了比较深入的体验和理解,有助于理解观察对象背后的心理活动和动机,使观察比较深入。非参与性观察比较冷静客观,但不易深入。教师可以采用参与性观察,也可以采用非参与性观察。
3. 有结构观察和无结构观察
有结构观察对于观察的内容、程序、记录方法都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设计和考虑,观察时基本上按照设计的步骤进行,对观察的记录结果也适于进行定量化的处理。无结构观察在事先没有严格的设计,比较灵活、机动,能够抓住观察过程中发现的现象而不必受设计的框框的限制,但是难以进行定量化处理。一般在研究的初期,主要是无结构观察,以便发现研究的现象,帮助确定主题和观察方法与项目;而在研究的后期,为了深入对某些项目进行观察分析,设计一些有结构观察。
4. 全面观察与抽样观察
全面观察是对一定场景中发生和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观察和记录,它涉及的范围广泛,比较容易把握现象之间的联系,但是由于观察的视野有限,往往对观察者要求很高。抽样观察是对观察现象的场景、时间、人、活动等因素进行取样,再对样本进行观察,它涉及的范围比较小,容易使观察深入细致,操作比较容易,它对观察者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取样上,要求取样有代表性。
4. 定期观察与追踪观察
定期观察是非连续性的、按一定时间间隔做观察。比如对某个学生的行为观察,规定每周一观察一次,这就是定期观察。追踪观察是对某个对象或者某种现象进行比较长时期的观察,从而获得发展性的资料。
三、教师对观察法的运用
观察法是教师了解学生最常用、最简便的方法。具体的应用场合有:(1)对学生课堂学习活动的观察;(2)对学生课外活动的观察;(3)对学生家庭的观察。具体的应用对象有:(1)全班学生;(2)小团体或者小组;(3)个别学生。具体的应用内容有:(1)学习与思维活动;(2)人际交往活动与互动行为;(3)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等。
第二节观察法的设计、实施与结果整理
一、观察法的设计
观察法的设计包括5部分组成:1. 确定研究的问题、目的与对象;2. 设计观察的内容、项目与表格;3. 进行理论构思和概念准备;4. 试探性观察与观察取样;5. 制定观察计划与方案。
观察法的一般过程包括:1. 设计观察的计划和方案;2.进入观察场地;3.开
始观察和纪录;4.结束观察和初步整理资料;5.归纳、推论和说明研究结果。
二、观察的实施策略
广义的观察策略是指在运用观察法的整个过程中(即从设计到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和要求,狭义的观察策略是指在实施观察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要求。狭义的意义上,观察策略包括位置选择的策略、运用感官观察的策略、观察记录的策略、观察中思考与反思的策略等内容。
1. 位置的选择
位置的选择包括两个因素:方位和距离。方位是指观察者如何面对被观察者;距离是指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远近。
距离的标准是:第一,保证被观察的现象能够清晰地落在观察者的视野内;第二,保证被观察者保持常态,不受干扰。
2. 运用感官进行观察
观察标准:(1)真实地观察;(2)全面系统地观察;(3)进行动态的观察。
3. 观察的记录
记录的方式:(1)频率记录;即记录特定时间内特定行为出现的频率。(2)等级记录。按照事先确定的等级的划分和含义,记录等级或者在相应的等级处做记号。
(3)行为核查记录。事先编制行为核查记录表,把要核查的行为按照一定的类别列出,对观察对象的某些行为是否出现、出现的时间、频率等进行核查后的记录。
(4)现象描述记录。对观察对象的有些行为和事件用语言进行描绘叙述,例如,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描述,比如观察学生课间的行为,可以按其顺序记录。
(5)图形记录。对某些运动性的行为、或者人际互动行为,可以运用符号、线条、箭头等绘出行为图。这种图形直观、具体。
教育观察法的基本步骤叙兹曼L.Schatzman和斯特劳斯(1973)提出一种现场观察记录的格式,把记录分四部分:第一,实地笔记,用来记录观察者看到和听到的事实性内容;第二,个人笔记,用来记录观察者个人在观察时的感受和想法;第三,方法笔记,用来记录观察者所使用的方法及其作用;第四,理论笔记,用来记录观察者对观察资料进行的初步理论分析。
为了提高记录的速度,可以编制记录代码。所谓记录代码,就是用一些数字、字母、符号等表示一定的事件和行为单位。例如,数字代码:1听讲;2笔记;3提问;4回答;5练习;6讨论。符号代码:○表情丰富;◎有些表情;●无表情;△思维敏锐;◇主动思考;?思维迟钝;☆做游戏;♀跳绳;□跳远;?错误行为。
4. 观察中的思考与自我反思
研究者应该积极思考,运用一定的理论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初步的分析,发现各种现象之间的联系。此外,还要对观察活动进行自我反思。反思:反省自己的思维方式;分析自己的观察角度、记录时使用的语言;对观察中出现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反省,检查是否有违背;反省自己对研究问题的假设、个人生活经历、宗教信仰、性别、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等对观察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反省的三个方面:第一,观察者的推论。第二,观察者的心情。第三,观察者的叙述。
三、观察资料的整理分析
1.对记录的整理
任务是:对记录进行修补。例如,改掉明显错误的地方,补充遗漏的资料等。初步整理的目的是使观察记录完整、清楚、准确。
观察资料的整理分析一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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