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最初的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它致力于为低收入人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解决许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存在的贫困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多农村人口、将反贫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小额信贷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非政府组织、政府扶贫机构、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机构都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十几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国外学者对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整理,比较,使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到目前关于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情况,也更加便于提出对目前存在问题的见解。
[关键词]
小额信贷 可持续 制约因素 可行性建议
[正文]
一﹑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概念
1、小额信贷概念农业银行小额贷款
我国学者先斌、程恩江(1998 年)认为小额信贷是指贷款和存款两方面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起服务对象是城乡低收入阶层;林志斌、王海民(1999 年)认为小额信贷有别于一般的商业性信贷,它是以信贷作为手段来实现扶贫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其原则安排不仅种种放款、收款本身,更强调对贷款资金使用的技术支持;杜晓(2004年)将小额信贷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在特殊制度的安排下,根据特定的目标向贫困户提供贷款、资金以与综合技术的服务的一种特殊信贷方式。
国际流行观点认为,小额信贷是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以贫困或中低收入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合适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是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服务以与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而这类为特定目标客户提供特殊金融项目产品服务的项目或机构,追求自身财务自立和持续性目标,也构成它与一般政府或捐助机构长期补贴的发展项目和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差异。
可见国际观点是从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和提供服务的项目和机构两个方面来定义的,我国国的学者大多是抓住“小额”“中低收入”“信贷”这些关键词几个方面来定义小额信贷的。两者的对小额信贷的定义,都要求了为中低收入的人提供服务和信贷活动。
2、小额信贷可持续涵义
国际上主流的观点认为,狭义的小额信贷可持续的概念是指机构本身提供的信贷服务所产生的收入能够覆盖其运营操作成本和资金成本,以保证其收入大于支出,即小额信贷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广义的小额信贷可持续的概念包括财务可持续与组织可持续两个方面
二、小额信贷的类型
杜晓山(2004 年)根据项目的宗旨和目标、资金来源和组织机构将小额信贷划分为三个类型:其一,以探索我国小额信贷服务和小额信贷扶贫的可行性、操作模式与政策建议为宗旨,主要依靠国际机构捐助货软贷款资金,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形式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实验项目;其二,借助小额信贷服务这一金融工具,以实现扶贫攻坚任务为宗旨,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资金呢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为
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信贷贷款扶贫项目;其三,农村信用社根据中央银行信贷扶持“三农”的要求,由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开展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
何闽峰(2006 年)将小额信贷功能与城乡金融机构功能定位有机结合起来,将其分为城乡商业性金融开办“纯商型”小额信贷、政府性金融开办“政策性”小额信贷、合作金融机构开办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办“政策性、商业结合型”小额信贷。有的学者指出这种分类没有把小额信贷公司等非正规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的小额信贷包括在。
三、小额信贷的特征
关于小额信贷的基本特征在理论界已达成了共识,主要包括如下几点:首先是按照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使借款人易于接近并使其交易成本最小化;其次是方便借款人根据自己的财务能力和现金流按时归还贷款;第三是较低的管理成本、交易成本和其他成本最小化;第四是利率不太高,但能够弥补资金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能够覆盖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五是通过宣传享有参与权(在小组贷款中,将贷款轮流发放)等激励机制促使还款;第六是充分掌握借款人的信息与业务活动,并分享信息,有利于解决信息不
对称所带来的信贷风险;第七是运用特殊的贷款技术、灵活的贷款安排以与有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小组贷款、分期还款、累进贷款、担保贷款来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贷款风险;第八是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小组成员储蓄,进行储蓄动员,使其从单独的放款行为转化为真正的金融中介,这项特征目前在我国还存在政策上的执行障碍;第九是提供贷款服务后,不对贷款的用途和流向进行过多的限制和监督,这种资金的应用弹性可以支持资金得到合理的配置。
四、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手段,自出现以来,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就一直是业界专家关注的焦点。学者们对影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具有代表性的是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利率,以与风险控制和政策的监管。
1、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
汪三贵(2000年)指出小额信贷机构因没有明确的合法地位,资金来源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大多只能依靠外来资金捐赠和部分扶贫贷款。扶贫贷款的资金有限,品种单一,小额
信贷机构不能靠吸收储蓄来扩展自己的业务,也无法获得商业性贷款用于小额信贷,仅仅依靠捐赠和贷款来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是困难的。
Tsai(2004年)认为正规金融机构与补助性的小额信贷项目常常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官方信贷可能无法涉与目标人,因为它们需要以某种形式予以分配。信贷官员与扶贫官员在下放贷款到农户的过程中常面临地方压力,并且具有将贷款分配偏离国家当局目标的动机。
省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课题组(2004 年)认为目前中国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动力不足,多数项目处于需要外来资金注入或需要部分补贴的阶段。而中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贫资金,其他诸如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等国际上常见的储蓄形式中国都没有。由于没有组织的资源存款,因而缺少稳定资金来源渠道。
吴晓灵(2009 年)认为,当前小额信贷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向两家金融机构融资,但要受资本金的限制,等政策放开、试点结束以后,可以以一个普通贷款者的身份想即溶机构以资本金的1倍、2倍、3倍进行融资,从而培育真正的贷款零售商,而不是为了拿金融牌照,吸收公众存款,这样是能够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的。
2、小额信贷的利率
汤敏(2007 年)认为,如果小额信贷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小额信贷组织缺乏扩大信贷的积极性,同时导致颜红的“寻租”问题,急需自己的农民难以获得资金,相对于高利率而言,资金的可得性对农民更为重要。因此,按照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小额信贷的利率应达到市场利率水平,在保证农民获得资金的同时,有利于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激励器扩大资金供应。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