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XX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
工作方案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首战,其重点是防范金融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用得好、还得上,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根据省、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农业银行小额贷款
一、工作目标
下阶段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点从增量扩面转移到风险防控上来,突出抓好到期贷款回收、信息录入、按时结息和分贷统还项目的监管,同时杜绝因为贴息不及时造成的利息逾期,确保总体逾期率和每月逾期率均控制在1%以内。据初步统计,我县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贷款XXXX户、XXXX万元;2019年7月至12月、2020年7月至12月为两个还款峰值期,到期贷款规模分别为XXXXX万元和XXXXX万元。
二、工作重点
(一)澄清底数,加强数据监测。根据贷款发放情况,一是与银行核清贷款台帐底数;二是建立被清退人员贷款台帐;三是继续完善分贷统还项目库台帐,掌握项目贷款资金情况;
四是建立月统计上报制度,各乡镇(场、区、街道,以下简称乡镇)、银行每月25日上报下月到期贷款明细表,每月1日上报上月的逾期情况表至县产业扶贫金融服务中心(表格格式见附件1-3),对到期贷款情况、到期贷款还款情况、逾期贷款情况适时监测,对当月的到期贷款数额和下个月可能发生的逾期做到心中有数。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小额信贷模块)数据进行适时监测,利用好系统平台,有效降低贷款逾期率。
(二)压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按照“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的属地责任,放贷银行承担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回收的主体责任。明确县财金办、人民银行、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及乡村两级、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责任,强化协调组织、舆情把控、联合执法,建立逾期扶贫小额贷款快诉、快审、快结、快执机制,有效震慑对按期偿还扶贫小额信贷存在观望、等待、攀比等侥幸心理的用贷企业和个人,保持扶贫小额贷款清收的高压态势。
成立XX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XX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XX任副组长;
副县长XX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县财金办、人民银行XX县支行、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XX县支行、农业银行XX 县支行、县XX村镇银行及各乡镇(场、区、街道)的行政一把手为成员。下设风险防控处置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XX任顾问,副县长XX任组长,县财金办、人民银行XX 县支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XX县支行、农业银行XX县支行、县XX村镇银行的分管副职为成员,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处置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担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扶贫站、银行支行等相关部门参与,并明确专门工作人员。
(三)分类处置,确定清收方案。严格落实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缓释与处置措施》,准确把握“贷款到期前30天,前15天”两个时间节点。加强信息对接共享,全面澄清底数,准确掌握扶贫小额信贷(包括被清理对象贷款)基本情况及风险状况,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化解信贷风险。一是对正常贷款加强监测管理,掌握运行情况。二是贷款逾期的,支持银行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延期、无还本续贷、征信惩戒等方式。三是对于确实因不可控
因素导致产业失败、无法偿还的,要启动风险补偿,及时核销。四是严格执行按季贴息政策,及时解决目前纯利息逾期的问题,妥善解决被清理人员贷款的贴息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这部分贷款因欠息成为不良贷款进而演变成逾期贷款甚至呆账。五是对于恶意拖欠、拒不还贷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实行“一企一策、一户一策”,联合工商、税务、金融、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力量依法进行
强制清收等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防范控制风险
1.规范信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定,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借款合同要明确贷款资金用途,严禁将贷款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以及打包用于房地产、基础设施、政府性融资平台、医院、学校等领域。坚持户借户还,防止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坚持户用自愿、服务生产的借款原则。
2.强化信息监测。扶贫办、金融办成立信息监测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AB岗制度,各承贷银行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信息。运用系统平台实时监测贷款发放、还款、逾期等情况,对每个月的到期贷款数额和可能发生的逾期做到心中有数、化解有方,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信息系统录入
的数据完整准确,特别是还款信息不要遗漏;确保不出现大的风险问题;确保不因逾期过多、风险防控不力被约谈。
3.实施风险预警。放贷银行按照项目运行优良程度,对贷款质量、进行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管理,定期分析、准确研判贷款运行态势。在贷款到期前30天,乡镇、银行联合督促贷款
户做好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在贷款到期前15天,通过短信、电话提醒、上门、发放告知书等方式提醒用贷企业、贫困户主动还款,并记录在案。对逾期贷款或不良贷款,建立风险清单,报县、乡风险防控处置工作组,共同研究处置办法。
4.加强存量分贷统还项目监管。建立完善存量分贷统还项目库,所有项目入库分级管理,对未出风险的用款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对逾期贷款或不良贷款,重点跟踪监管,深入调查,准症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贷款正常运行。对存量分贷统还项目进行月统计,季评估,定期将项目建设和存在风险报县风险防控处置工作组。
5.建立风险补偿追偿机制。扶贫小额信贷发生违约的,承贷银行设置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代偿缓冲期。代偿缓冲期内,各部门要积极督促借款主体还款。代偿缓冲期结束后借款主体仍无法偿还,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按程序启动风险补偿;不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可以先代偿再追偿,由县风险防控处置工作组负责,采取经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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