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4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 号】渝银保监函〔2021〕188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421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第042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融资条件上尽可能享受国有企业相同的待遇”的建议
银保监会历来重视民营企业融资工作,要求银行机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差别化信贷条件。2019年2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8号),要求商业银行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2019年
12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2020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0〕29号),专门设置“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公平提供金融服务”指标,要求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将所有制性质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差别性条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文件精神,积极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2020年,我市银行对各类企业新放贷款1.92万亿元,其中,对非国有控股类企业新发放1.12万亿元。
二、关于“对企业经营状况要求适当降低”的建议
我局一直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差别化授信,积极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是优化信贷服务方式。重庆银保监局引导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目前重庆辖内大型银行和9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成立了普惠金融部,相关银行通过差别化评级等方式,对
民营小微企业等予以倾斜支持,持续简化信贷流程。农业银行对因评级模型没有考虑到相关因素,造成模型初评结果与企业实际风险水平有较大差异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评级推翻;建设银行对确实难以满足特定指标评价标准、但满足规定条件的,可进行评级推翻,并对制造业评级推翻考核标准适当放宽;中国银行对创新支持企业、“国家科技支持计划”、“星火计划”等获国家级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评级结果可在模型评级计算基础上再上调一级。
二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我局联动重庆市税务局探索建立涉税数据平台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将“银税互动”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等级A、B级扩展至M级,持续拓宽信用类信贷产品的覆盖范围,实现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良性循环。扩围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从25.1万户增至45.6万户,贷款余额175.05亿元,同比增长115.34%。
三是深化线上贷款业务模式。督促银行运用新技术,深度挖掘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改进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型,持续优化审批程序,提升贷款效率。各行相继推出信用贷款特产品,如:工商银行“经营快贷”、光大银行“阳光e微贷”、重庆银行“好企贷”等,均是线上申请、快速审批的纯信用贷款。2020年末,我市银行业小微企业线上贷款余额超700亿元。
三、关于“在融资方式和担保责任上尽可能减少附加条件”的建议
我局一直致力于引导银行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同时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质押融资、信用贷款等方式,提高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
我局积极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8号),全市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渝金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商业银行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2020年末,我市全口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406.42亿元,信用贷款占比15.99%,同比提升1.16个百分点。
同时,联合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经信委加大“价值”系列贷款投放力度。截至2020年末,累计向5021家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83.24亿元,向4594家企业提供商业价值贷款授信53.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和105%。会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推动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系列活动,揭牌成立中西部首个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推动辖内13家银行机构签订《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深化银政、银企合作。截至2020年末,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累计金额13亿元,有力缓解中小科技型企业首贷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关于“尽可能降低融资费用和融资成本”的建议
我局在推动加大对企业有效信贷支持和综合服务力度基础上,持续引导银行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利用监管通报会、高管考察谈话、日常访谈等契机,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传导《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并多次组织实施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检查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调查,督导辖内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持续减费让利,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截至2020年末,辖内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5%,连续三年下降,较年初下降0.30个百分点;辖内主要银行业机构较年初免收或取消收费共计141项,整合精简100项,降低收费标准33项。例如,在与长安跨越公司业务合作中,工商银行万州分行连续两次为企业降低贷款利率64.75个BP,新增贷款执行年利率为4.35%;中国银行万州分行新增授信贷款综合利率维持在4.6%左右;重庆农商行万州分行贷款授信利率为4.85%。
重庆银行贷款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认识问题的局限性和考核激励机制等原因,在辖内个别地方还存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形,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情况,将加强监管引领,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通过优化信贷营商环境,推进“首贷”行动等方式多维度、多层次增强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二是继续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在把控风险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审批程序,有序开展企业授信评级工作,提升信贷服务效率;三是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各类型贷款业务积累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贷款保证方式,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抵(质)押门槛,提高民营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比重;四是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信贷融资收费,不得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推动科学合理定价,在守住风险底线基础上有效让利,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韩鸣代表对金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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