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项目
编  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  注
生产和加工场所要求
XZF0101
生产场所周围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XZF0102
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工场所布局应符合相应的生产加工流程要求,生食区与熟食区、原辅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场所与生活区应分离。
XZF0103
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 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便于清洗;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
XZF0104
生产场所应清洁、干净、通风,不应有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XZF0105
应对厕所等污染源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污染食品。
XZF0106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滋生。进行杀虫、杀菌操作时,不得污染原辅料、食品及与食品生产直接接触的物品。
设施与设备要求
XZF0201
应具备良好的供水设施。
XZF0202
应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污水排放设施,排水良好。
XZF0203
应设有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洁净的毛巾或干手器;应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应具备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应明确标识。
XZF0204
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
XZF0205
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紫外灯等消毒杀菌设施。
XZF0206
加工场所及库房应有良好的防鼠、蚊、蝇、昆虫等设施。
XZF0207
加工场所及库房应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需要的通风、照明等设施。
XZF0208
应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需要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
XZF0209
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和器具,所选用的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XZF0210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
XZF0211
应具备适当的称量和测量设备,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检定或校准。
XZF0212
生产设备表面应清洁、无积垢。
XZF0213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器具和生产用管道,在使用前、加工后或因中断操作,应清洗干净,必要时消毒,防止污染食品。
XZF0214
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分开使用。
XZF0215
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
XZF0216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并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保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
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XZF0301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XZF0302
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XZF0303
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XZF030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XZF0305
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XZF0306
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XZF0307
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秤等称量工具。
XZF0308
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人员要求
XZF0401
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XZF0402
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配戴外露饰物,有良好卫生习惯,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XZF0403
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XZF0404
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XZF0501
应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负责人应对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并明确承诺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并向社会公开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XZF0502
应建立管理台账,包括原料进货来源及相关信息、各类食品添加剂使用详细记录、产品送检抽检情况和产品销售情况等台账;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XZF0503
应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
XZF0504
应进行开业自查,保证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包装、贮存与运输等各方面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XZF0601
应使用食品用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食品,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对食品造成污染。
XZF0602
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物品;应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供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等贮存条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贮存的食品不受污染。
XZF0603
运输食品时,应根据运输食品的要求提供保护措施。
XZF0604
变质食品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食品标识要求
XZF0701
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对销售的食品提供产品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必要的信息,以使消费者能够正确地处理、食用、贮存其产品。
XZF0702
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明确标注产品的销售范围。
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生产食品
XZF080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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