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介绍及申请程序
2010年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介绍及申请程序
资格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考试教材 高等师范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时间与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 全国各省市有差异。
证书申请程序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
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程序
  师范类:
  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
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社会人员):
  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考试用书及资料
到目前为止,各地教师资格证考试并没有指定教材,根据我们的详细对比,以及多年来考生的反应情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的教材比较详细、全面、系统、综合 。考生可以选用此套书籍来复习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试。
网络培训课程
  主要是根据考试教材和大纲,对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和题例进行详细的精讲,同时每讲都有专门的课后作业供学员进行练习.
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1.教师资格证是否全国通用?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
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
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社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即试讲合格证)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3.应具备哪些能力才能顺利过关?
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该注意哪些?
考试地点:
  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招考部门确定,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考试纪律:
  1、考生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者传递暗号;
  2、不得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3、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4、不得将试卷等带出考场;
  5、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等级标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 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定。
  考试程序: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由五个测试项构成,总分为100分。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钟,占10分。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限时3分钟,占20 。目的是出考查应试人声、韵、调的发音外 ,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判断测试,限时3分钟,占10分。目的主要是考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
  (4)、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5)、说话,时间不少于3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
考试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如下:
  一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语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较多(平翘
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 - hu z - zh -j 、送气不送气、i- ü 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
  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应试者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证书内将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的等级。
  错误与缺陷的界定:
  (1)、错误:把一个声母、韵母或声调读做另一个声、韵调,或按照方言的读音去读。
  例如:声母错误:如把Z C S读作 ZH CH SH或把ZH CH SH 读作Z C S等。韵母错误:如把O读作e(播bo-be),把ing eng读作ong(影ying-yong)等。声调错误:普通话有四声,
应试者读音如保留方言声调的调型,即为错误。
  (2)、缺陷:指音节读音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音节成分在方言向普通话的过渡状态。(即虽未读作另外一个,但发音部位不准确)
  声母缺陷:例如,舌尖后音zhchsh,虽未读作舌尖前音zcs,但发音部位太靠前,听感上与普通话声母的音值有较大差别。舌面音jqx,读时太接近z,cs,舌尖出现摩擦。如蓬莱,威海,文登一带:精(神)、(有)趣、相(貌)。
  韵母缺陷:例如:复韵母舌位动程明显不够,没有体现出滑动的过程。(即元音在复合过程中舌位唇形的逐渐变动的过程不够,省掉了一部分发音变化。)如 棉袄(-ao-[ ])要(-iao-[ ]
  声调缺陷:能基本读出普通话的四声的调型,但调型不到位,明显偏低或偏高,不能把普通高低升降的声调反差明显地读出来。(根据测试规则,单字节字词总失分满1分,即不能进入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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