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
2023年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
2023年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1
  一、现金只能支付公司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采购材料、办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报销时须提供现金支付凭证(收款收据、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二、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应与应入账的收据联按编号逐张核对金额,确保收入全部入账。现金支付应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执行票据报销及审批程序,做到账款分管。
  三、临时性小额现金支出,实行先垫支后报销原则(除出差外)。经常性的大额现金支出由经办人填制领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领取备用金。
  四、领取备用金的人员,年底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年度领款更换手续。因公出差,应合理估算出差费用,填制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从出纳处领取暂借款。已安排备用金的人
员,不得再预支差旅费。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准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现金的库存限额,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为限,超过限额的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每日业务终了前,出纳人员应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一、本制度从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023年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2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4.1.1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 经理审批。
  4.1.2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
  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4.1.3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 批。
  4.1.4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不得“先斩后奏”。
  4.2费用报销流程:
  4.2.1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4.2.2.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4.2.3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4.2.4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3.1支付宝收款新规定
  4.2.5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4.3借款:
  4.3.1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4.3.2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办妥相应的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尽快与财务结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财务处已有借款没有还清时,财务有权拒付二次借款。
  4.3.5当借款人不及时结清借款之项目时,财务有权从薪资中抵扣。
  4.4重点费用有关规定:
  4.4.1工资:
  4.4.1.1每月15日为职员薪资发放日。
  4.4.1.2薪资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职当月不发放薪资,计入下一个月薪资内。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门票领取情况“上报财务。
  4.4.1.4财务在每月13日前,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计算完毕,并交总经理签批。
  4.4.2交际应酬费:
  4.4.2.1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请客送礼,应当掌握分寸,发生金额在100元以下,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如发生额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须先获总经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额应控制在人均50元以内,如发生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4.4.2.3一次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所应酬的项目方可报支。
  4.4.2.4市内交通费:
  (1)因公事外出的车费可实报实销;但必须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车、专线、小巴、BRT为主;
  4.4.2.5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车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
  4.5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4.5.1每次报销费用,必须在事项结束起3日内,特殊情况一周内完成,过期财务可不予报销。
  4.5.2有关费用必须按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准确、如实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4.5.2.1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书写,字体要清楚。
  4.5.2.3所属部门按受款人所在部门的名称填写:
  4.5.2.4填报日期按填写当日的日期填写:
  4.5.2.5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
  4.5.2.6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4.5.2.7发票、收据必须分开填写有关“费用报销凭证”;
  4.5.2.8凡涉及购物或非本人事项的报销,必须有本部门同事作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名;
  4.5.3如填报未符合上述要求,财务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填报。
  4.5.4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为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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