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考取和晋升
国家职业资格的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符合申请本项奖励办法的对象应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1、符合法定劳动年龄;
2、在伦教街道辖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珠宝首饰生产加工、销售、设计企业的在职员工,从事珠宝首饰行业半年以上;
3、在本街道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鉴定考取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奖励标准
通过自主报班形式考取和晋升国家职业资格的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获得初级工资格(国
家职业资格五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晋升为中级工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晋升为高级工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晋升为技师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晋升为高级技师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申请人考取同一级别多个工种证书的,只限申请其中一个工种的考取和晋升国家职业资格奖励。通过财政补贴形式参加其他项目培训鉴定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不再重复享受本项奖励。
三、提交资料
(一)《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2);
(三)《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
(四)《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考取和晋升国家职业资格奖励花名册》(附件4);
(五)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劳动合同》、《参保证明》复印件各1份,《参保证明》须显示工作单位和培训结束前半年以上的缴费清单;
四、申请流程
(一)受理地点:伦教街道珠宝首饰商会。
(二)申请流程:举办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的培训机构,需在开班前5天,把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开班申请、培训工种、课程计划等情况直接送达街道珠宝首饰商会,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审核,经审批通过后才能开班,否则不能享受本项奖励;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需组织有鉴定需求的人员参加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办结后2个月内(含省发证书),培训机构整理申请人相关申请资料,到街道珠宝首饰商会提交申请;经街道人社局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由街道财税部门把补贴款项拨付到申请人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五、其他事项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劳动者到职业技能鉴定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对在本机构参加培训、符合珠宝首饰行业考取和晋升国家职业资格奖励办法的劳动者,培训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履行代理申请奖励义务;
(三)培训机构和申请人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咨询。
(四)本扶持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街道人社局联系人:苏小 :27720131
珠宝首饰商会联系人:何小 :27739801
附件:
1.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2.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开班申请表
3.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
4.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考取和晋升国家职业
资格奖励花名册
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
附件1
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考生来源 | □学校 □企业 □部队 □社会 □其他 | 职 业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E-mail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手机号码 | 户口 性质 | □农村 □城镇 | ||||||||||||||||
文化程度 | □初中及以下 □技校 □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 |||||||||||||||||
现技术等级及职称 | 职业资格:□无等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职 称:□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 |||||||||||||||||
报考凭证及复印件 | □技术等级证 □职称证 □学生证 □学历证 □岗位证 □工作证明 □培训证书 必交项 □身份证 □大一寸黑白相片两张 | |||||||||||||||||
报考专业(工种) | □新考 □补考 (□理论 □技能 □答辩 □外语) | |||||||||||||||||
报考级别 |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 |||||||||||||||||
申请人声明:本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无假,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培训单位 | 该生已经完成国家职业标准上规定的有关培训。 (盖章) | 鉴 定 机 构 | 经审核,该生所报材料属实。 (盖章) | 鉴 定 中 心 | 审批通过□ 未达到申报要求□ (盖章) | |||||||||||||
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2
伦教街道珠宝首饰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开班申请表
填表日期: | ||||||||
培训单位(盖章) | 联系人 |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培训人数 | ||||||
培训开班 地 点 | 理论: | |||||||
实操: | 培训课时 | |||||||
培训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培训课程 具体安排 | 日期 | 教学内容 | 授课老师 | 课时 | 备注 | |||
四级考号 | ||||||||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经办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开班前5个工作日报街道人社局人力资源科备案;本表一式两份,签注意见后一份人社局留档备案,一份交由培训机构留档备案。
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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