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般气象站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印江县国家一般气象站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1.1.2建设性质
异地新建
1.1.3项目建设地点
印江县城北部峨岭镇沙子堡,环北输电站旁。
1.1.4建设单位概况
印江国家一般气象站始建于1958年9月,现址占地6亩,地处印江县城中心地段,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21m2,另有住宿房及其它附属建筑面积360 m2,办公设备价值合计约170万万元。单位法人冉菊华,中央编制7人,在编5人,地方编制5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人员1人;其它招聘4人。
自2004年以来,印江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陆续对气象站东面和北面区域进行旧城改造,县城扩容步伐加快,原来位于县城郊外的气象站已经处于城市扩容的中心,造成印江国家一般气象站探测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1.1.5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四个一流”台站建设要求,建成具有现代化装备、先进科学技术、高素质人才的一流基层台站,综合实力不断增
强,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得到履行,气象文化氛围逐步形成,社会形象和地位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职工生活质量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能为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
1.1.5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约40亩,建筑面积为23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020平方米,其中:
1、综合业务楼2100平方米;
2、观测报站250平方米;
3、配套建设气象观测站、道路、文体设施、停车、道路、绿化及给排水、供配电、大门等公用工程和设施。
1.1.6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9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万元,预备费40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印江县财政投入,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向上级单位申请投资补助。
1.2主要编制依据和建设原则
1.2.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
4、《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5、《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
6、《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8、《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基层台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办发(2004)36号)
9、《全国基层气象台站建设指导标准》
10、《贵州省气象条例》
11、《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2、《贵州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13、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2.2建设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执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充分考虑气象业务需求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编制,确保建设标准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全面系统:以满足业务服务功能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注重整体规划和功能配套,基本涵盖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部内容,确保未来基层台站建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统筹兼顾:以统筹基层台站建设管理为目标,坚持统一
要求、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基层气象台站建设现状及地方经济发展现有水平和发展速度,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向艰苦台站适度倾斜。
4、合理可行:作为安排投资的依据,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实际投资的可行性,以满足台站业务需求和实现基本功能为前提,因地制宜、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加快实施进度。
5、适度超前:按照2006年国务院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和“一流台站”建设要求,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既考虑了当前发展要求,也对“十三五”及以后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进行展望。
1.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4问题与建议
1、本项目是异地新建,场址基础设施薄弱,需做好市政工程的配套衔接工作。
2、气象台站搬迁建设工作应严格以按照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执行。
3、建设新气象观测站,在新址气象观测站和旧址气象观测站进行气象业务对比观测一年。
4、省气象局应加强对新址观测站业务运行、业务用房、仪器安装、通讯保障进行指导。异地搬迁
5、待新站运营正常后,进行业务切换,正式启用新址气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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