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单证复核管理制度,AEO,高认
一、目的
建立进出口单证复核管理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职责
1.制单员:负责制作进出口业务单据,关务系统录入维护。
2.复核员:通常为制单员对应的业务员或业务经理,负责对相关报关单据进行复核,确保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四、报关业务管理
1.出口业务
1.1制单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5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相关数据录入关务系统。
1.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制单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后的报关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直至最终资料准确无误。
1.3制单员在报关日至少1-3个工作日前,将全套报关资料(箱单、发票、合同、报检通关单等)发送给报关行。
1.4报关行必须在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资料。
2.进口业务
2.1业务员先取得进口货物正本单据移交制单员进行报关单据制作,系统信息录入。业务员/业务经理对录入的报关信息进行复核。
2.2货物到港口后,制单员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等单证寄往报关行,委托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2.3海关等有关主管部门一经放行,业务员应及时安排拖柜并通知木业做好接收卸货准备。
2.4货到木业后,如需目的地查验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五、报关复核程序
1.为了减少报关差错,提高通关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司设立报关复核岗位。
2.复核岗位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法律、法规,掌握商品知识和审单技能,并对工作认真、负责。
3.复核工作由业务员/业务经理负责。
4.对进出口报关单证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报关单填制是否规范、准确,报关的委托书、单证、票据是否齐全。
价格重点审核项目:合同、发票、收付汇凭证等商业单证中涉及成交价格的构成和调整项目的内容,并确认是否存在应税特许权使用费。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
归类重点审核项目:向海关申报的货物是否为税则、税则品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归类行政裁定列名。
原产地重点审核项目:原产地证明文件(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自主声明等)等。
动植检单证重点复核项目:品名(拉丁文)、数重量、HS编码、启运国、原产国、收发货人、入境口岸、有效期限。
港口业务管理5.根据海关政策、法规要求,对进行出口报关单证数据的正确性、合法性和逻辑性进行综合审核,确认报关单数据正确、合法,有关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正常。
6.审核商品归类、税率、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免税要素,确认计算的税费正确。
7.通过审核报关单的填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纠错程序及争议
1.对于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错报和漏报等事项,需由业务员/业务经理如实记录并通知对应单据的制单人员进行纠错。
2.业务部应建立报关差错统计台账,适时对报关单错误进行分析、登记,必要时开会总结经验,针对错误,组织人员学习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业务专业水平。
3.在纠错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由业务部经理协助确认。
4.如前述争议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确认,则应及时向海关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确认后开展纠错工作。
七、责任追究
1.因报关单证制作、报关单填制不规范,造成申报内容错误,报关公司在申报前及时发现纠正改正的,未造成向海关申报错误的,给予口头警告。
2.因进出口报关单证制作、报关单填制不规范,造成申报内容错误,导致报关行向海关申报错误,被海关要求删改单的,但未造成海关处罚的,给予严重警告批评。
3.因进出口报关单证制作、报关单填制不规范,造成申报内容错误,导致报关行向海关申报错误,被海关要求删改单并被海关处罚的,根据处罚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处经济处罚。
4.擅自修改、伪造报关单证,伪造通关文书,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的、勾结合作商业伙伴向公司收取各种额外费用、未经许可擅自泄露公司相关进出口业务等重要数据,或篡改信息系统数据的、未经许可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或企业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等行为,均给予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进出口业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进出口各种报关单据及记录的留档。
九、本制度随相关的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作相应调整,未尽事项参照海关有关规定。
附:《报关差错统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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