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线与房屋距离的相关规定
在涉及征地拆迁的法律咨询当中,经常有咨询者问及⾼压线与房屋之间的距离问题。为了解答⼤家的这⼀疑问,京-平拆迁律师专门对相关规定进⾏了整理,现简要介绍如下。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设施保护条例》
第⼗条电⼒线路保护区:
(⼀)架空电⼒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平延伸并垂直于地⾯所形成的两平⾏⾯内的区域,在⼀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
35—110千伏10⽶
154—330千伏15⽶
500千伏20⽶
在⼚矿、城镇等⼈⼝密集地区,架空电⼒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于导线边线在最⼤计算弧垂及最⼤计算风偏后的⽔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标桩两侧各0.75⽶所形成的两平⾏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港内为两侧各100⽶),江河电缆⼀般不⼩于线路两侧各100⽶(中、⼩河流⼀般不⼩于各50⽶)所形成的两平⾏线内的⽔域。
高压线辐射安全距离第⼆⼗⼀条新建架空电⼒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第⼆⼗⼆条公⽤⼯程、城市绿化和其他⼯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设施时,或电⼒设施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公⽤⼯程、城市绿化和其他⼯程时,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可施⼯。
⼆、《电⼒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架空电⼒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线路的安全运⾏和保障⼈民⽣活的正常供电⽽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矿、城镇、集镇、村庄等⼈⼝密集地区,架空电⼒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
在最⼤计算风偏后的⽔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
1-10千伏1.5⽶
35千伏3.0⽶
66-110千伏4.0⽶
154-220千伏5.0⽶
330千伏6.0⽶
500千伏8.5⽶
第⼗五条架空电⼒线路⼀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增加⾼度。超越房屋的物体⾼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三、《电⽓安全管理规程》
第⼋⼗⼋条架空线路严禁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对其他建筑物如必须跨越时,架空线路的导线在最⼤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其他建筑物的垂直距离为:
35KV线路不应⼩于4.0⽶
6-10KV线路不应⼩于3.0⽶
IKV以下线路不应⼩于2.5⽶
以上是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压线与房屋距离的规定,因新建⾼压线等涉及征地拆迁的,可以根据⾼压线及房屋的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对应规定。
作者:蔡*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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